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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好、发展好、管理好北京这座超大型城市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北京市委贯彻落实意见,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各层级、各部门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规范政府职权目录,推动政府事权规范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公开化。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的边界,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执行市级审批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健全法治政府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把区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创新政府服务管理,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地方立法,明确事项范围、程序和责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程序。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法律顾问队伍。完善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和监督检查。完善决策过错认定标准和责任追究启动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做好政府立法和普法工作。加强对政府立法工作的统筹,完善法规起草和规章制定程序。制定行政调解工作办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定,积极推进急救医疗服务、旅游等领域立法,加强民生改善、城市安全运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制度建设。完善立法后评估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法规规章清理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责任制。政府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引导全体市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