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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力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牢牢把握科技进步大方向、产业革命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深入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快建设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创新活力竞相迸发、创新成果持续涌现的全球科技创新中心。
加强科技前瞻布局。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在民用航空发动机与燃气轮机、脑科学与人工智能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智能制造等领域布局一批重大创新工程。积极支持基础前沿研究、战略高技术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技术研究,培育创新源泉。
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完善科技管理体制,放宽对创新要素跨境流动的限制,突破商事登记、无形资产交易等方面的制度性瓶颈,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联动机制。完善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制定实施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外资研发中心融入本地创新网络,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公共技术采购等一批普惠性政策。完善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改革科研院所分类管理体制,培育发展社会化科技创新组织。完善科技金融结合机制,支持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发展,鼓励投贷联动等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推动资本市场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
健全创新服务支撑体系。优化科技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科学中心,完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优化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介机构发展支持政策,更多运用市场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化张江示范区布局,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创新集聚区和特色基地。优化科技创新软环境,发展创新文化,落实全民科学素质纲要,营造尊重创新、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推动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向全市域覆盖。加强信息技术在交通、医疗、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拓展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示范应用。强化信息安全,基本建成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
培养和引进创新创业等各类人才。落实国家和本市各类人才计划,制定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集聚更多的企业家和领军人才。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进创新人才市场化配置,建立科技人才企事业单位双向流动机制,建设更有效率的人力资源市场。创新人才激励政策,扩大股权激励试点范围,完善职务发明激励机制,推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