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坚定不移推进结构调整,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市生产总值比上年增长7%,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64.8%,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2.7%,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11.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8%以上。
“四个中心”功能进一步增强。出台促进资本市场、互联网金融、现代保险服务业、平台经济发展等一批政策措施,配合启动“沪港通”试点,支持“上海金”等创新产品推出,推动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等机构落户,扩大电子发票、商业保理、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试点范围,基本建成国家会展中心并成功试展。金融市场交易额达到786万亿元,集装箱水水中转比例提高到45.8%,商品销售总额达到7.4万亿元。
科技创新进一步加强。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推进集成电路装备及工艺、大数据等领域关键技术布局。加强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等一批改革举措。完成张江高新区第三轮扩区。开展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3.6%,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3.7件。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四新”经济发展,突破工商登记等方面的瓶颈问题。制定实施信息消费、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邮轮旅游等领域的支持政策。运用建设用地减量化、差别电价等手段推动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644项。推动南大、吴淞、桃浦等区域转型发展。
(三)持之以恒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继续提升。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7710元和21192元,分别比上年增长8.8%和10.3%。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启动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残疾人,全市新增就业岗位60万个。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扩大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受益面,完善低收入困难家庭专项救助政策,提高养老金、城乡低保等待遇标准。建设服务供给、需求评估、服务保障、政策支撑、行业监管“五位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编制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规划,启动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点,新增公办养老床位5829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达到29.4万人。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13.9万套,基本建成11.3万套,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条件,使政策衔接更趋合理。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63.9万平方米,启动13个城中村地块改造。
文化和社会事业改革发展持续推进。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完善需求导向、社会化供给的公共文化内容配送机制,推出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加强文化金融合作等政策,组建新文广集团。编制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启动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制定实施高校学科发展规划,扩大高校经费使用自主权,率先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广家庭医生制度,启动药品带量采购试点,建成质子重离子医院。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全面推进30分钟体育生活圈建设,市民体育大联赛参赛市民达到147.9万人次。实施体育赛事市场化、社会化办赛模式改革,成功举办第十二届全国学生运动会和第十五届市运会,上海体育健儿在第十七届亚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妇女儿童、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国防动员、双拥、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