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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近日发布了2014《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汇集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状况的主要指标、数据以及影响儿童发展的一些社会经济背景。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巨大进步,表现为儿童死亡率的降低和预期寿命的提高。2013年《中国实施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报告》指出,中国不仅正在逐步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与卫生保健相关的目标,同时也有望实现要求更高的各项国家目标。中国人口众多,这意味着其所取得的成就将对全球实现“千年发展目标”的各项指标产生巨大影响。但另一方面,如果有目标未能实现,受影响人群的数量也将相当庞大。另外,就国家整体而言,中国已在多项儿童指标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这掩盖了巨大的不平等和差异,特别是城乡之间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之间的差异。在一些欠发达地区,相关指标远远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国弱势群体人口众多,他们相对更难获得并享受到卫生保健服务,而且可获得的服务质量往往不高,这意味着要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状况,中国仍任重而道远。
与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相比,医疗卫生的发展相对滞后。个人自费支出持续快速增长,其占全部卫生支出的份额在2001年达到最高值60%,到2005年时仍占到卫生总费用的一半以上,近年来逐渐下降到2013年的34%。然而,中国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离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控制在15–20%还有较大差距。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些问题,并正在做出努力予以解决,以实现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降低到30%以下。但是,国际经验表明这一比重还需要进一步降低。
中国政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举措,旨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总体来说,改革的目的是要确保包括妇幼保健服务在内的医疗体系的有效、规范运行,并建立适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进行恰当的监督和管理。
根据官方数据,中国已经实现了关于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千年发展目标4”,并正在逐步实现关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千年发展目标5”。但是,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估计值的可靠性取决于活产人数估计的精确度。2013年,不同数据来源的年出生人口估计数从1511万到1846万之间不等。
尽管中国在妇幼保健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的绝对数量依然较高,城乡差异巨大。农村地区患者的支付能力较差,相对而言难以获得高质量的妇幼保健服务。由于妇幼保健服务的提供转为以市场为导向,个人自费支出负担加重,在住院分娩补助提供之前,城市以外地区获得妇幼保健服务的人数仍然偏少。服务覆盖率或许可以解释某些城乡差异,如农村地区的产前保健覆盖率和住院分娩率要略低于城市。最近人们还注意到,在医疗机构死亡的孕产妇和儿童的比重有上升的趋势(与死于家中的相比),这可能与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提高相关,而住院分娩率的提高得益于交通改善、收入提高、补贴增加、社区对保健服务的认识提高。
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病、羊水栓塞和心脏病。5岁以下儿童的死亡集中发生在出生后一年内,特别是出生后四周内。儿童死亡的主要原因包括产时并发症、早产并发症、肺炎、伤害、先天畸形和腹泻。营养不良仍然是母婴死亡的危险因素。
总体而言,中国妇幼保健服务覆盖率较高。2013年,中国共有3000多所妇幼保健机构、约25万名专业卫生技术人员直接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尽管如此,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加对农村贫困家庭的资助,中国的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仍有进一步的下降空间。目前,中国部分省市出台了旨在将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纳入到系统管理的地方性政策。中央和地方政府也推出了多项针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服务,或探索相关机制将这部分人群纳入当地的免疫或儿童保健体系。
中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妇幼保健政策和法律框架,常被提及的核心文件包括《母婴保健法》(1994年)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九十年代,2001–2010年,2011–2020年)。另外还颁布了其他有关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以及卫生经费、卫生系统管理和人力资源的法规、建议和规范。不过,上述政策法规的实施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地方政府的重视程度、经费情况和人员能力,这也是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还仍然存在较大省际差异的部分原因。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RCMS)和医疗救助制度(MFAS)进一步减轻了农村地区的负担。随着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人数的大量增加,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孕产妇正从中受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县的孕产妇还可以从专项资金中获得更多补贴,进一步降低了个人自费负担。从2009年开始,中国所有农村孕产妇都可获得政府住院分娩补贴。
虽然医疗保险在地域分布和保险覆盖率方面都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对最年幼儿童的关注仍然不足,而正是这些儿童死亡的风险最高。根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的一项在武汉、贵阳和苏州开展的研究表明,1岁以下儿童有医疗保险的可能性比1–3岁儿童低三倍,比3–5岁儿童低七倍。
据了解,《中国儿童发展指标图集》由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共同编辑完成,并于2010年首次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