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氨氮
2011年,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东南诸河、西南诸河和西北诸河十大流域氨氮排放量分别为15.1万吨、14.0万吨、24.2万吨、19.3万吨、37.6万吨、85.0万吨、37.6万吨、18.1万吨、2.7万吨和6.8万吨。
其中,长江流域工业废水、农业源、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渗滤液/废水氨氮排放量均居十大流域第一位,分别占十大流域工业废水、农业源、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渗滤液/废水氨氮排放总量的31.0%、32.9%、32.7%和 39.0%。
图11 十大流域氨氮排放情况
1.2.4.2 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治理与投资情况
2011年,十大流域共有91 506套废水治理设施,形成了31 406万吨/日的废水处理能力,投入运行费732.1亿元。
十大流域共实施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 738个,竣工2 633个,工业废水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57.7亿元,工业废水治理竣工项目新增设计处理能力1 493.8万吨/日。
十大流域纳入统计的污水处理厂共3 974座,共形成13 990.9万吨/日的处理能力,处理生活污水349.7亿吨。共去除化学需氧量1 014.9万吨,氨氮85.8万吨,油类5.5万吨,总氮67.4万吨,总磷15.0万吨。
图12 十大流域工业废水治理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