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环境统计年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6-16 10:01:40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环保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化学需氧量 氮氧化物 氨氮 工业危险废物 二氧化硫排放量

  1.2.2 各地区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011年,废水排放量大于30亿吨的省份依次为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福建,6个省份废水排放总量为293.7亿吨,占全国废水排放量的44.6%。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江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渗滤液/废水排放量最大的是浙江。

图1 各地区废水排放情况

  (2)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大于10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山东、广东、黑龙江、河南、河北、辽宁、湖南、四川、江苏和湖北,10个省份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 457.1万吨,占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58.3%。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山东,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湖北。

图2 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3)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氨氮排放量大于10万吨的省份依次为广东、山东、湖南、江苏、河南、四川、湖北、浙江、河北、辽宁和安徽,11个省份的氨氮排放量为160.5万吨,占全国氨氮排放量的61.6%。工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湖南,农业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山东,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最大的是广东,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最大的是湖北。

图3 各地区氨氮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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