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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全省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10件,比上年增长83.8%。省政府及其部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7件,对申请答复600件,同意公开381件,同意部分公开20件,不予公开2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177件。
市、县政府及其部门和乡镇政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93件,对申请答复3489件,同意公开2748件,同意部分公开433件,不予公开152件,申请内容不明确、信息不存在等其他情况156件。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省政府及其部门、机构未收到也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和行政诉讼案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40件,其中受理40件,办结36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5件,纠错2件, 其它情况9件;市、县政府及其部门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51件,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5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申请23件,其中受理23件,办结2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0件,纠错11件,其它情况2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省各地、各部门在提供信息时均未收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
省政府明确省政府办公厅为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全年专项工作经费340万元。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上由办公室承担。各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不一,组织、协调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能主要由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 办(政务服务中心)或监察部门承担。据不完全统计,全省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约3980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也存在着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不主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较为薄弱、依申请公开处理难度加大、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加、运用改革创新的思路还不够等问题。2014年,将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改进:
一是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全面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和运行流程图。积极探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设置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权力行使结果公开。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政府预算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项目,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逐步将部门预决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详细公开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着力做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药品、保障房分配、医疗服务收费、高校招生、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信息公开、公示。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做好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探索逐步向社会公开办理结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机制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让政府信息发布成为制度性安排,把政府新闻发布厅建设成政府重要信息发布的主要场所;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建立专家解读机制,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积极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四是深化基层信息公开。各地要在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代办点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信息公开网站、数字电视、公告牌、明白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第一时间公开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涉农专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各种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农村养老医保低保等信息,实现公开信息让人民群众“看得到、能监督”。
五是完善保障措施。出台《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行为。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全面完成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升级工程。强化学习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计划,组织系统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考评办法,建立多元化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