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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行业管理政策。修订并发布《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加快修订钨、锡、锑、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尽快按照《铝行业规范条件》对现有铝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启动第二批铝行业规范工作,继续推进其他品种的准入和规范公告工作。
四是积极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规范管理。结合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认真做好2014年淘汰落后、技术改造、两化融合、标准制修订等工作。继续规范黄金矿产批准书办理工作,适时召开全国黄金行业管理工作座谈会。
五是强化行业分析和调研。强化对重点品种特别是电解铝等产能过剩行业生产、效益、投资、进出口的监测分析。加强对重点省区、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调研,梳理行业现状,及时开展《有色金属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工作,为研究制定政策和指导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依据。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