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文)

2013年06月18日17: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计划生育奖励 卫生技术人员 卫生人员 产科出血 卫生行政处罚 奖励扶助 卫生总费用 卫生厕所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卫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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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门户网6月18日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2012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于日前发布。以下是全文:  

2012年,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有序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努力改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加强重大疾病防控与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1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50297个,比上年减少4092个(主要原因是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后村卫生室合并)。其中:医院2317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12620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083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19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5383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157个(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13384个,民营医院9786个。医院按等级分:三级医院1624个(其中:三级甲等医院989个),二级医院6566个,一级医院5962个,未定级医院9018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13814个,100-199张医院3488个,200-499张医院3508个,500-799张医院1301个,800张及以上医院1059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33562个,乡镇卫生院37097个,诊所和医务室177798个,村卫生室653419个。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6766个,比上年减少475个。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中,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90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406个、县(区、县级市)级2808个。卫生监督机构3088个,其中:省级31个、市(地)级399个、县(区、县级市)级2633个,另有76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9个其他行政部门承担卫生监督职责。

 



  (二)床位数。2012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72.5万张,其中:医院416.1万张(占72.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32.4万张(占23.1%)。与上年比较,床位增加56.5万张,其中:医院床位增加45.6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9.1万张。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1年3.84张增加到2012年4.24张。

  (三)卫生人员总数。2012年末,全国卫生人员总数达911.9万人,比上年增加50.3万人(增长5.8%)。
  2012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667.9万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9.4万人,其他技术人员31.9万人,管理人员37.3万人,工勤技能人员65.4万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61.6万人,注册护士249.7万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47.6万人,增长7.7%。
  2012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493.7万人(占54.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43.7万人(占37.7%),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7.0万人(占7.3%)。与上年比较,3类机构卫生人员有所增加(见表3)。
  2012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1.94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1.85人;每万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4.96人。

 

  (四)卫生总费用。2011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24345.9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7464.2亿元(占30.7%),社会卫生支出8416.5亿元(占34.6%),个人卫生支出8465.3亿元(占34.8%)。卫生总费用城乡构成: 城市18571.9亿元,占76.3%;农村5774.0亿元,占23.7%。人均卫生费用1807.0元,其中:城市2697.5元,农村879.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5.15%。
  2012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28914.4亿元,人均卫生费用21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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