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全文)

2013年05月28日15: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农民工工资 农民工就业 农民工流动 外出农民工 务工

六、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10:外出农民工的住宿情况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单位宿舍

35.1

33.9

33.8

32.4

32.3

工地工棚

10.0

10.3

10.7

10.2

10.4

生产经营场所

6.8

7.6

7.5

5.9

6.1

与他人合租住房

16.7

17.5

18.0

19.3

19.7

独立租赁住房

18.8

17.1

16.0

14.3

13.5

务工地自购房

0.9

0.8

0.9

0.7

0.6

乡外从业回家居住

8.5

9.3

9.6

13.2

13.8

其他

3.2

3.5

3.5

4.0

3.6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七、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

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4 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

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11: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单位:%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养老保险

9.8

7.6

9.5

13.9

14.3

工伤保险

24.1

21.8

24.1

23.6

24.0

医疗保险

13.1

12.2

14.3

16.7

16.9

失业保险

3.7

3.9

4.9

8.0

8.4

生育保险

2.0

2.4

2.9

5.6

6.1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低于东部地区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52012年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122012 年不同行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单位:%

行业

养老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生育保险

制造业

15.2

28.9

18.5

8.1

5.3

建筑业

3.8

14.0

6.0

2.2

1.5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4.1

30.6

26.7

15.6

11.3

批发和零售业

14.3

17.1

15.7

9.3

7.2

住宿和餐饮业

7.0

12.4

8.8

3.9

2.9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12.1

16.9

13.3

6.9

5.2



附注:

1.指标解释

外出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本地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其原居住地,到所在乡镇区域以外的地区居住。

2.调查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9个调查县、7500多个村和近20万名农村劳动力。

3.调查方式

农民工监测调查按季进行抽样调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农民工的就业地区分布,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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