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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
(一)外出农民工仍是以雇主或单位提供住宿为主
以受雇形式从业的农民工,在单位宿舍中居住的占32.3%,在工地或工棚居住的占10.4%,在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6.1%,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19.7%,独立租赁住房的占13.5%,有13.8%的外出农民工在乡镇以外从业但每天回家居住,仅有0.6%的外出农民工在务工地自购房。从近几年外出农民工居住情况的变化看,呈现出与他人合租住房比重上升、独立租赁住房比重下降的趋势,另一明显变化态势是务工地自购房比重下降、乡外从业回家居住比重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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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外出农民工的住宿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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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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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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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宿舍 |
35.1 |
33.9 |
33.8 |
32.4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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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棚 |
10.0 |
10.3 |
10.7 |
10.2 |
10.4 |
|
生产经营场所 |
6.8 |
7.6 |
7.5 |
5.9 |
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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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人合租住房 |
16.7 |
17.5 |
18.0 |
19.3 |
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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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租赁住房 |
18.8 |
17.1 |
16.0 |
14.3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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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工地自购房 |
0.9 |
0.8 |
0.9 |
0.7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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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外从业回家居住 |
8.5 |
9.3 |
9.6 |
13.2 |
13.8 |
|
其他 |
3.2 |
3.5 |
3.5 |
4.0 |
3.6 |
(二)四成外出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
从外出受雇农民工的居住负担看,49.5%的农民工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9.2%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41.3%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与上年相比,由雇主或单位提供免费住宿的比重下降了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但有住房补贴的比重提高了0.4个百分点。
七、外出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
(一)拖欠工资状况继续改善
外出受雇农民工,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占0.5%,比上年下降了0.3个百分点。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占1.5%,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被雇主或单位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例逐年下降,解决和遏制农民工工资拖欠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明显成效。
图4 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

(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状况改善不明显
外出受雇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占43.9%,与上年基本持平,从近几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与雇主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变化不大,没有明显的改善。分行业看,2012年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建筑业为75.1%,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制造业为48.8%,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服务业为60.8%,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住宿餐饮业为62.4%,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批发零售业为59.9%,比上年下降1个百分点。
(三)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水平有所提高,但总体仍然较低
雇主或单位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比例分别为14.3%、24%、16.9%、8.4%和6.1%,分别比上年提高0.4、0.4、0.2、0.4和0.5个百分点。从近五年调查数据看,外出农民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参保率提高4个百分点左右,而“五险”中参保率相对较高的工伤保险没有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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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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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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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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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
9.8 |
7.6 |
9.5 |
13.9 |
14.3 |
|
工伤保险 |
24.1 |
21.8 |
24.1 |
23.6 |
24.0 |
|
医疗保险 |
13.1 |
12.2 |
14.3 |
16.7 |
16.9 |
|
失业保险 |
3.7 |
3.9 |
4.9 |
8.0 |
8.4 |
|
生育保险 |
2.0 |
2.4 |
2.9 |
5.6 |
6.1 |
(四)中西部地区农民工参保比例低于东部地区
从输入地看,不同地区农民工社会保障状况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工参保比例比较接近,落后于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2012年中部地区各项保险参保率的提高幅度略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
图52012年农民工在不同地区务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五)不同行业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差异较大
从外出农民工从事的主要行业看,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的参保情况相对较好,而建筑行业、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雇主或单位为其缴纳各项保险的比例明显低于其他行业。2012年制造业各项参保比例的提高快于其他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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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2:2012 年不同行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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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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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 |
养老保险 |
工伤保险 |
医疗保险 |
失业保险 |
生育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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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业 |
15.2 |
28.9 |
18.5 |
8.1 |
5.3 |
|
建筑业 |
3.8 |
14.0 |
6.0 |
2.2 |
1.5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24.1 |
30.6 |
26.7 |
15.6 |
11.3 |
|
批发和零售业 |
14.3 |
17.1 |
15.7 |
9.3 |
7.2 |
|
住宿和餐饮业 |
7.0 |
12.4 |
8.8 |
3.9 |
2.9 |
|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
12.1 |
16.9 |
13.3 |
6.9 |
5.2 |
附注:
1.指标解释
外出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地域以外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本地农民工:指调查年度内,在本乡镇内从事非农活动(包括本地非农务工和非农自营活动)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
举家外出:指农村劳动力及家人离开其原居住地,到所在乡镇区域以外的地区居住。
2.调查范围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899个调查县、7500多个村和近20万名农村劳动力。
3.调查方式
农民工监测调查按季进行抽样调查。
4.东、中、西部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农民工的就业地区分布,除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外,另有0.3%的外出农民工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