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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卫生和社会服务
年末全国共有医疗卫生机构961830个,其中医院23005个,乡镇卫生院3712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646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79644个,村卫生室663355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506个,卫生监督所(中心)3037个。卫生技术人员650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52万人,注册护士24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557万张,其中医院403万张,乡镇卫生院106万张。全年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人数321.7万例,报告死亡16721人;报告传染病发病率238.76/10万,死亡率1.24/10万。
年末全国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社会服务机构[23]4.7万个,床位429.8万张,收养救助各类人员296.7万人。其中,养老服务机构4.2万个,床位381.0万张,收养各类人员262.0万人。年末共有社区服务中心1.6万个,社区服务站7.2万个。年末全国共有2142.5万人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340.9万人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45.9万人纳入农村五保供养[24]。全年救助城市医疗困难群众666.4万人次,救助农村医疗困难群众1908.4万人次;资助1158.9万城镇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资助3915.1万农村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54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6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71182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52.6%,比上年末提高1.3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1635万人,出生率为12.10‰;死亡人口966万人,死亡率为7.15‰;自然增长率为4.9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0。0-14岁(含不满15周岁)人口22287万人,占总人口的16.5%,比上年末提高0.01个百分点;15-59岁(含不满60周岁)劳动年龄人口93727万人,比上年末减少345万人,占总人口的69.2%,比上年末下降0.60个百分点;60周岁及以上人口19390万人,占总人口的14.3%,比上年末提高0.59个百分点。全国人户分离的人口[25]为2.79亿人,其中流动人口[26]为2.36亿人。
表14 2012年年末人口数及其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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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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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年末数 |
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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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人口 |
135404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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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城镇 |
71182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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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 |
64222 |
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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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男性 |
69395 |
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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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
66009 |
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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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0-14岁(含不满15周岁) |
22287 |
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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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9岁(含不满60周岁) |
93727 |
6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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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及以上 |
19390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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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65周岁及以上 |
12714 |
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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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比上年增长1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27]为7019元,增长1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上年增长12.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21986元,增长15.0%。农村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9.3%,城镇为36.2%。
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37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98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2978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7401万人。全国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8370万人,增加15187万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数13075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53589万人,增加6246万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人数26467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7122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4996万人,增加35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15225万人,增加908万人。年末全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18993万人,增加1297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7173万人,增加34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15445万人,增加1553万人。年末,2566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1%;1-9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29]为1717亿元,受益11.5亿人次。2012年,按照农村扶贫标准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年末农村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33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