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整合科技资源,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投融资体系,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加强产学研结合、军民结合、科技金融结合,开展创新型企业、联盟、平台和示范市县建设,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基地。积极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抓好成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和绵阳科技城建设。加快编制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技术攻关与创新、产业化培育与示范、重大产业创新发展“三大工程”,启动实施“611”计划。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培育壮大人才队伍。大力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天府科技英才计划和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和“7+3”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领域“塔尖”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以建设西部物流中心、商贸中心、金融中心为重点,拓展新领域,发展新业态,培育新热点,推动服务业大发展。促进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工业设计、信息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服务外包,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大力引进境内外知名金融机构,发展区域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家庭服务和老年服务等民生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和现代农业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出版发行、演艺娱乐、文化创意等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和区域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建设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深入实施“新五大旅游行动”和“三年提升计划”,加快建设旅游标准化示范省,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2100亿元。培育发展体育产业。健全服务业统计工作体系,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
三、毫不放松抓好“三农”工作,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好形势。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实施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工程,启动实施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打造1000个万亩现代农业高标准示范区,深入推进60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建设。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提质扩面,加强5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和2个牧区畜牧业试点县建设,努力建设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壮大现代林业产业基地,推进25个现代林业产业强县建设。加快建设全国重要的战略性优质烟叶基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农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推进亭子口、小井沟、白岩滩等30座在建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武引二期、毗河供水一期、开茂水库等10座大中型水利工程,加快向家坝灌区等项目前期工作。大力实施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江河堤防、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小微水利设施建设。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加快实施“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再造一个成都平原”工程,新建高标准农田200万亩。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全面完成农村断头公路建设专项规划任务,基本解决农村断头公路的突出问题。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解决24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25万口以上。
加快新村建设。加大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力度,完成县域新村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县城、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建设,打造具有地域风格和民族特色的新型村落。加强产业培育,探索新农村综合体建设,统筹居住与生产生活、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综合配套。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深入开展乡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庭院环境整治,进一步改善乡容村貌。
推进城乡统筹改革发展。深化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省内梯级试点,努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城镇将供水供气、信息网络等设施向农村延伸。以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为重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以新型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构建多极支撑的区域发展格局。
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所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趋势,特别是西部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深入研究城镇功能定位,突出城镇特色,科学确定城镇布局,启动新一轮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大力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以大城市和区域性中心城市为依托、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镇为基础,加快培育四大城市群,着力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体系。强化城镇产业支撑,将产业园区建设纳入城镇整体布局,依托城镇发展产业、建设园区。加快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善城镇公共服务功能,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力,提高城镇管理水平,努力解决城镇化快速发展中的“城市病”问题。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认真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政策,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设保障性住房22万套左右,改造棚户区居民住房12万户左右,改造农村危房15万户。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
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深化区域统筹协调、分工协作、互动发展。启动实施成渝经济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 “一极一轴一区块”建设。围绕再造一个“产业成都”,加快编制并实施成都天府新区建设规划,启动一批重大项目,促进成都经济区率先发展。加强川南经济区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快培育新的重要增长极。建设攀西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启动实施安宁河谷地区跨越式发展规划。加大川东北经济区天然气和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力度,建设西部重要的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
加大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全面实施藏区跨越式发展规划,继续推进藏区“三大民生工程”,加强交通、水利、电力、城乡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凉山彝区跨越式发展和大小凉山综合扶贫开发,启动“彝家新寨”建设,推进大小凉山3.08万户贫困群众搬迁工程和100个以工代赈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程。加快编制实施川东北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规划,推进秦巴山区(四川部分)连片扶贫开发。扎实做好库区移民等扶贫帮困工作。
五、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与活力
加大改革力度,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深入实施充分开放合作战略,努力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
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大省属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力度,积极开展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试点。深化扩权强县试点,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抓好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继续实施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规范发展融资性担保公司,全面推进以县级农村信用社为法人单位的股份制改造,探索以市(州)为单位组建统一法人社或农村商业银行。创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和补偿机制,有序推进水电开发补偿机制试点。试行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探索建立高原、高寒地区生态补偿机制。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稳步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落实鼓励引导民间投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营造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体制环境。开展创业服务,扶持自主创业,帮助民营企业解决资金、人才、技术等突出问题。引导民营企业树立更高目标,转型创新、提高本领、做强做大。民营经济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提高2个百分点。
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把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招大引强、集群承接、沿链引进,推动更多的产业迅速崛起和发展壮大。狠抓已签约项目落地建设,统筹推动电子信息、汽车制造、现代物流等重大项目的建设和投产,做好配套企业引进工作。力争引进国内省外资金6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90亿美元以上。加快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争取梯次配置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力争进出口总额达到400亿美元。加快新川创新科技园建设。办好第十二届西博会。引导企业有序到境外投资发展。大力发展对外优势工程承包,规范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加快推进与周边省区合作,强化与珠三角、长三角、北部湾和环渤海等区域合作。做好外事、港澳台侨和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等工作。
六、加强节能减排,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大力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突出工业节能,严格控制“两高”及产能过剩行业发展,继续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深入推进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实施重点节能工程和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强力推进总量减排,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继续对列入减排项目和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挂牌整治,在重点污染行业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工业集中区开展生态园区建设,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防治、固体废物监管和危险废物处置,推进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农村面源污染、重点小流域和湖库综合治理,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全面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
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着力打造环保模范区域和生态区域。抓好青藏高原东南缘和重点生态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深入推进退牧还草,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启动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力发展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全面实施坡耕地综合整治。突出重点区域造林,完成营造林600万亩。深入实施川西北防沙治沙工程,治理沙化土地5万亩。扎实抓好石漠化治理工程。推进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建设,加强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快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在生态环境脆弱地区和禁止开发区稳步推进生态移民。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推行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和模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试点城市、园区和企业。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合理集约开发利用。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七、继续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地震灾区发展振兴
在确保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同时,启动实施汶川地震灾区发展振兴规划,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严格按照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查漏补缺,加大力度,加快完成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维护好管理好运营好各类重建设施。加强精神家园建设,着力打造“三基地一窗口”,生动展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
切实抓好防灾减灾和生态环境修复。编制实施地质灾害防治中长期规划、中小河流和小型水库治理规划、灾区生态恢复规划。健全群测群防、全民参与机制,完善临灾避险、预防避险措施,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林草植被,加快实施大熊猫栖息地、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等修复工程。大力推进清平、映秀、龙池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应急治理工程,汛期前全面完成重建规划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任务。
全力推进灾区发展振兴。加快灾区产业发展,突出抓好灾区产业园区建设。抓好就业促进,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援助政策,建设创业中心、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平台。实施集中连片扶贫工程,加快推进重灾区2516个贫困村整村建设。全面落实对口长效合作协议,巩固和扩大援建成果。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社会建设
以民生工程为重点,切实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十项民生工程”计划安排资金840.8亿元,其中省级财政拟安排124.8亿元。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新增城镇就业64万人,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援助和技能培训,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低收入家庭、被征地农民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促进工作。抓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输出转移,不断壮大劳务经济。推进规范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新农保扩大试点,覆盖人数达到989万人,60周岁以上的农村低保对象免费纳入。完善城镇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提高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水平,推进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做好流动人员养老、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加强基层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全面加强孤儿保障和五保供养工作,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强化收入分配调节,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和保证金等制度,确保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通过落实政策补贴、发展农村产业、促进农民就业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工伤人员待遇,提高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加大财政对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着力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强税收征管,落实调节高收入的措施。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收入。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启动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把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重要位置,推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素质教育,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高校加强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建设。启动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对接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开展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着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