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实现今年发展目标,要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十个方面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加大对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民生和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和融资平台管理。着力优化信贷结构,积极增加有效信贷投放,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
加强物价调控监管。把保持物价总水平的基本稳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和储备。严格控制政府管理的调价项目。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坚决查处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不法行为。落实低收入群体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加大经济运行调节力度。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做好运力调度和运输管理工作,加强煤炭、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供应,保障居民生活和企业正常生产需要。加强劳动力供需衔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市场拓展问题。
积极扩大消费需求。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努力培育消费热点,拓展城乡居民多样化消费,完善促进消费增长的长效机制。改善居民消费条件,优化城镇商业网点布局,加大农村市场开拓力度,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流通业态。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保护消费者权益,着力营造便利、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大力优化投资结构。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促进社会投资稳定增长,重点保证在建、续建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集中力量组织实施200个重点项目,规划储备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项目。在产业方面,着力推进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强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建设。在民生方面,加快推进一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在生态环保方面,积极推进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在基础设施方面,以铁路、机场、港口、能源、水利、信息为重点,加快推进宁杭、宁安城际铁路、京沪高铁江苏段、铁路南京枢纽站、宿淮铁路、泰州大桥、南京四桥、禄口机场二期、苏南硕放机场改扩建、苏中江都机场、长江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整治、南水北调一期、新一轮治淮治太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化建设的支撑能力。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准入标准,坚决控制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二)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深入实施新兴产业倍增、服务业提速、传统产业升级“三大计划”,着力培育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扶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加快产业优化升级,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培育壮大新兴产业。适应国际需求结构调整、国内消费升级和科技进步新趋势,促进资本、技术、人才等要素集聚,推动新兴产业产品规模化市场应用。围绕纲要(草案)提出的发展新兴产业的目标任务,发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示范基地和省级开发园区、特色产业基地的集聚带动作用,推进技术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做强做大新兴产业。
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水平提升,使服务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着力提升商贸、旅游、健身、养老、社区和家政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改造提升制造业。着力优化结构,增强核心竞争力,让更多的“江苏制造”上升为“江苏创造”。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产业,提高全社会信息化水平。继续实施“百项千亿”技术改造工程,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力度,重点促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石油化工等产业优化升级,全面改造提升纺织、冶金、轻工、建材等产业,推动主导产业向高端发展。鼓励支持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要大力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着力创新体制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环境,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大力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增加研发投入,鼓励和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的研发机构和研发队伍。实现政府引导性投入稳定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社会多元化投入快速增长,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1000亿元,其中企业研发投入超过800亿元。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培育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深化产学研合作。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源头作用,加强基础性、前瞻性和共性技术研发,突破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大力构建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在创新和研发活动的组织、技术成果推广和产业化机制上取得突破,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力争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以上。增强开放式创新能力,通过合资、购并和建立海外研发机构,积极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提高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支持南京建设长三角地区重要科技创新中心。积极推动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构筑创新高地、人才高地、产业高地。
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快构建新型科技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的作用,积极吸引境内外各类资本支持创新创业,扩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金融企业扩大科技贷款规模,设立专营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加快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保险、科技企业债券等金融产品,鼓励科技企业上市融资。
着力构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全面实施人才规划纲要。设立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和奖励专项资金。深入推进“十大人才工程”建设,加快培养和集聚高层次科技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以用为本、人尽其才,创新体制机制,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营造良好环境。
(四)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
扎实做好“三农”工作。围绕保障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的中心任务,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各项政策,落实好“米袋子”、“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新增高效农业面积300万亩,其中设施农业面积80万亩。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和市场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确保消费安全。加强农田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加快中低产田改造,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入实施六件实事工程,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坚决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严守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规范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集中整治。
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原则,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着力提升特大城市、大城市功能,促进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县城和重点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继续完善道路、供水、燃气、环卫等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管线管理,提高城镇吸纳人口、集聚产业、扩大就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快建立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大力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一体化,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积极开展户籍制度、公共服务等改革试点,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农村人口落户城镇。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健全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优化村庄布局,有序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
(五)提高区域协调发展水平。
实现沿海开发新突破。充分发挥沿海城市、港口、岸线、空间资源和政策等优势,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推动沿海地区开发开放和跨越发展。加快推进沿海港口群建设,开工建设连云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推进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南通至上海铁路、临海高等级公路、崇启大桥、盐河航道整治、通榆河东台至长江段航道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加快实施泰州引江河二期、泰东河等水资源工程建设。大力发展临港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建设沿海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有序开发利用滩涂,深化部省合作,加快实施滩涂围垦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开工建设盐城条子泥匡围一期工程。加快沿海开发投融资平台建设,发行沿海开发企业债券,设立江苏沿海产业投资基金并投入运行,积极争取建立沿海发展银行。
培育区域发展新优势。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与省域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结合,加强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产业带建设。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大力推进产业、财政、科技、人才“四项转移”和南北共建开发园区,落实好支持宿迁实现更大突破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徐州老工业基地振兴,加快淮安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不断增强苏北发展内生动力。大力推动苏中崛起,加快与苏南融合发展,继续实施跨江发展和江海联动,彰显区域特色,构建新优势。全面提升苏南发展水平,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大力发展创新型经济,增强国际竞争力。
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完善合作体系,创新合作机制,深化多领域合作。推进高速铁路网、城际轨道交通和机场体系、干线航道网建设,加强沿海、沿江港口间的资源整合和分工协作。推动长三角北翼城市群规划建设,发挥苏锡常在长三角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宁镇扬一体化发展的推进力度,促进南京建设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继续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六)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坚持源头控制、科技支撑、严格监管“三管齐下”,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坚决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上扩能项目。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减排,重点做好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的节约型城乡建设。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推进节约用水,积极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积极培育低碳产业。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运用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手段,促进企业和全社会节能减排。
加强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实施“清水蓝天”工程。全面推进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太湖流域水质持续改善。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快建设南水北调江苏段和通榆河“清水走廊”。加大主要入海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切实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河湖水域保护,继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整治和备用水源地建设。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加大建筑工地、道路运输扬尘和工业粉尘烟气治理力度,减少大气灰霾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扩大农村环境整治范围,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农村生活污染防治。开展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和重金属污染专项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江苏建设,新增造林80万亩和森林抚育150万亩,新增城市绿地34万亩。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山体保护复绿、工矿废弃地恢复治理工程。
广泛开展生态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普及生态文明知识。加快实施公益性生态文化工程,开展新一轮生态示范创建工作,建设环太湖地区生态城市群。积极推行绿色采购制度,大力倡导绿色消费模式和低碳生活方式。
(七)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在财税体制改革方面,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省直管县财政体制,进一步发挥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激励作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保障。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积极引进总部性金融机构和外资金融机构,创新地方金融管理体制,鼓励地方金融加快发展,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向县域延伸,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各类产业基金,支持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在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方面,重点推行居民阶梯式水价、电价改革,稳步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在所有制结构调整方面,加大国有企业资源优化整合力度,鼓励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企改革,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统筹推进收入分配、社会领域和行政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推进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和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无锡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宿迁区域协调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等项试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评价考核体系。
提高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实施更加积极主动、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调整出口结构和优化进口结构并重,更高水平“引进来”与更大步伐“走出去”并重,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的领先优势。提高一般贸易、服务贸易、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大力发展国际服务贸易,加快建设苏南服务贸易产业带。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和重要能源原材料进口。积极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大招商选资、招才引智力度,吸引外资企业总部、研发、营销、物流中心等功能性机构落户我省,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更多地投向苏北苏中和沿海地区。进一步创新利用外资方式,营造更加开放、公平、便利的投资环境。提升开发园区产业集聚和科技创新功能,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快“走出去”步伐,完善企业对外投资的支持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收购研发机构、营销网络、知名品牌及上市融资,建立资源开发基地和生产加工基地,开拓经济国际化新空间。
(八)更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按照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以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为基本方向,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认真落实最低工资制度,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实施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非义务教育学校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与绩效挂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加快构建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大力支持自主创业,使更多的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转移性收入,加快经济薄弱地区富民和困难群体增收进程。规范分配秩序,努力缩小收入差距。
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城乡并举,保持就业形势稳中向好。认真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继续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服务。促进平等就业,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稳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全面开展居民医保门诊统筹,稳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加快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大学生参加医保,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遗留问题。切实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城镇拆迁居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城镇拆迁居民的补偿安置工作。加强各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发挥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扶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健全教育、医疗、临时生活等救助制度。发展慈善事业。
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筹集力度,加快住房保障投融资平台建设,优先保证用地供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和政策体系。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落实市县政府住房保障主体责任,努力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和城镇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宅比重。严格落实差别化的住房税收、信贷等政策,合理引导住房需求,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坚持政府保障与市场供给相结合,逐步形成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