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全文)

2010年11月03日08:4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央行 货币报告 货币政策 央行票据 存贷款基准利率 科学发展观 票据利率 交易所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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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货币政策操作

第三季度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并着力提高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有效性,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适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引导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节奏和结构,继续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改进外汇管理,促进经济金融平稳健康发展。

一、适时适度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人民银行密切监测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银行体系流动性变化,按照货币调控的总体要求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一是合理把握公开市场操作规模与节奏。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情况和市场环境的分析监测,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实现了银行体系流动性供求的合理均衡。第三季度共发行央行票据约1.2万亿元,开展正回购操作3430亿元;9月末,央行票据余额约为4.1万亿元。二是不断优化公开市场操作工具组合。在科学分析预测流动性供求形势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货币调控需要不断优化对冲工具组合,以央票发行为主、短期正回购操作为辅,不断优化操作期限结构,进一步提高流动性管理的前瞻性和有效性。三是保持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基本平稳。在全球经济复苏步伐趋缓、国内经济运行仍存在着部分不确定性因素的情况下,公开市场操作加强与其它货币政策工具的协调配合,保持各期限品种操作利率大体平稳,有助于促进市场预期稳定。9月末,3个月期央行票据和1年期央行票据的发行利率分别为1.5704%和2.0929%,均与6月末同期限品种的操作利率水平持平;3年期央行票据操作利率为2.65%,较6月末微幅下行3个基点。四是适时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加强与财政政策的协调配合,第三季度共开展了3期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操作规模共计1000亿元,其中分别开展3个月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400亿元、6个月期300亿元和9个月期300亿元。

二、适时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为管理好通胀预期,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中国人民银行于2010年10月20日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31%提高到5.56%。

三、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引导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合理调整信贷结构和投放节奏,按照“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要求,加大对经济社会薄弱环节、就业、节能环保、西部大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移等方面的支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增强对灾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保证在建重点项目贷款需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放贷管理,严格控制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执行好差别化房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改进考核机制,相对均衡地安排贷款投放节奏,减缓贷款季度、月度间起落的程度。

专栏 2: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

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对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近年来,金融部门高度重视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增长一揽子计划,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要求各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切实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发展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努力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2010年9月末,金融机构中小型企业1贷款余额(含票据贴现)17.0万亿元,同比增长20.5%;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占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为56.4%,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6.7%;小企业贷款新增额占企业贷款新增额的比重为34.0%,较上年同期提高11.7个百分点。截至2010年9月末,共有13家中小企业发行了14只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6亿元;共发行了11只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募集金额37.4亿元,涉及57家中小企业。此外,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

但也要看到,一些因素仍然制约着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第一,部分中小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财务报表不完善、数据不实等问题,且经营信息高度内部化,存在大量非经济信息,一般渠道很难获得,银行信贷投放相对谨慎。第二,相对银行信贷而言,资本市场准入门槛较高,目前我国中小企业间接融资比例高达98%以上,直接融资不足2%。第三,社会化中介服务不足。包括担保、理财、审计、培训等机构在内的社会化中介机构不够发达,且倾向于服务大企业,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不够。第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国征信系统起步时间较短,采集的信息主要是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的中小企业信息,目前尚无法全面掌握没有信贷历史记录的中小企业信息。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第一,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适度,引导货币信贷适度增长,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第二,加强宏观信贷政策指导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从进一步推动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全方位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第三,继续推进适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多层次直接融资市场体系建设。稳步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发行规模,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依据自身特点灵活运用集合票据进行融资。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各类产权交易市场,开展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试点,为各类中小企业的产权、股权、债权等登记、交易提供服务平台。第四,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优化中小企业金融生态环境。

1 本文大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由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司按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 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统字〔2003〕17 号)、《部分非工业企业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资厅评价函〔2003〕327 号)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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