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竞争力存一定差距 中国主体素质有竞争优势

2010年10月25日09: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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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竞争力报告》发布会举行,中国网现场直播。(中国网 赵娜 摄)



中国网北京10月25日讯(记者程圣中)“日本国家竞争力在亚洲的优势显著,中国相比日本存在一定差距。”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等今日在京发布的2010年《国家竞争力蓝皮书》显示,中国应汲取日本发展的经验与教训,取他山之石加快自身发展。

10月25日,由孙冶方经济科学基金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国国家竞争力报告》发布研讨会在京举行。会上发布了由倪鹏飞博士主持完成的2010《国家竞争力蓝皮书》。

蓝皮书对中日竞争力进行详细比较,指出,中国和日本,分别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第二大经济强国,在国际舞台中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中日两国的国家竞争力进行比较后发现:日本国家竞争力长期以来在显示性指标描述的100个国家中位列三甲,在亚洲保持了绝对领先地位;1990年中国国家竞争力在100个国家中居第73名,2008年大幅跃升至第17位,同时在二十国集团中列第9位。中国国家竞争力正处于不断提升的过程中,与日本的差距正日益趋于缩小。

中日两国相比,日本的整体竞争优势依然较大,很多方面都领先中国,尤其在国内供给、国内联系、公共制度等方面优势更明显。例如,基础设施方面,中国与日本的差距较大,近年来,日本的基础设施水平在G20国家中一直稳居第二,而中国的排名则处于中游偏下水平。不过,中国在一些领域,如主体素质等方面也已经开始超越日本,2008年中国的主体素质在G20国家中排名第4,而日本排名第8,这表明中国在主体素质方面已经取得竞争优势。中国主体素质竞争力的迅速提升也与学习日本经验有直接关系。

蓝皮书还指出,中日两国在发展过程中都面临一些机遇和挑战:日本在人均需求水平和需求结构上名列全球前茅,而中国人均需求水平低、需求结构不合理;日本出口产品多为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而我国多为低端工业制成品。但中国的国内市场广阔,巨大的市场潜力尚未开发,这是日本所不具备的机遇。

蓝皮书最后强调,日本作为亚洲的第一经济强国,能在二战后迅速崛起,有其值得研究、学习和借鉴之处。日本贫富差距小、社会管理水平高、科技创新能力强,这都是值得中国学习的地方。中国今后应充分利用好自身需求潜力,不断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努力提高需求水平,改善需求结构,在科技、教育、人才培训方面加大投入,以日本为借鉴对象,不断提升国家竞争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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