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全流转,蓑衣樊村村民有了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村内不能外出务工的35名村民,按集体安排从事农业生产,领取报酬。记者来到35人之一的仁立忠家时,他正在为外孙准备晚餐,锅里热气腾腾,米饭清香四溢。
土地流转前,仁立忠家的土地总共不到两亩半。“当时一亩地一年能赚370元,总共能赚800多元。跟着‘兄弟’干后好多了!”62岁的他亲切地称刘树海“兄弟”。他笑着告诉记者:“我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现在我在合作社干活儿,一年负责种44亩地,收入1万多元。”
■“有了‘分红合同’,还要有防风险的政策”
2013年,蓑衣樊村所在的鲁北地区遭受严重涝灾,很多旱田颗粒无收。由于种植的品种为水稻,蓑衣樊村逃过一劫,然而稻谷产量因此损失近三成。
“如果是旱田,后果真是不堪设想。”对于合作社承受的风险,刘树海仍有顾虑,“风险保障机制一定要建立起来。”
现在,除了小麦、玉米、棉花每亩缴纳10元农业保险,农民个人缴纳20%,财政补助80%,受灾每亩最高赔偿450元外,流转大户没有任何保险措施,如遇自然灾害,很可能就难以向农民支付土地租金。
刘树海建议,建立流转大户政策性农业保险,财政加大对土地流转种养大户的农业保险补贴力度,如遇上天灾后起码能够保证支付农民土地转让金,避免损害农民利益。
截至目前,蓑衣樊村所在的高青县土地流转总面积已达9.53余万亩,约占全县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14.36%。
“听说蓑衣樊村还从邻村流转了1000多亩土地?”记者问。
“土地流转规模,不是越大越好。”刘树海沉默片刻说,“规模一定要适中。基础设施、机械设备、管理水平都要跟上。要防止脱离实际、违背农民意愿。我认为,中央提出的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土地面积10至15倍,有科学道理。”
在刘树海看来,怎样让农民与集体形成利益共同体,才是问题的关键。
■“土地流转后,不能都不种粮”
记者在离蓑衣樊村不远的宁家村看到,村民们正在热火朝天地搭建蔬菜大棚。
“一个大棚的投入是20万元,但预计种植有机蔬菜两年就能收回成本。”当地村民告诉记者,过去这里都种小麦,土地流转后都集中改种蔬菜。
“流转的土地90%已经‘非粮化’。”高青县农业局农经站站长韩凤云担忧地说,“蔬菜种植收入远远高于种粮收入,希望国家加大对种粮的补贴。”
“都改种蔬菜,吃饭就成问题了!”刘树海强调,“非粮化”“非农化”是土地流转要避免的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要想办法让农民从土地中增收、从种粮中致富。
的确,土地流转,转的不只是土地,还有观念。
傍晚六点,蓑衣樊村党支部院里的“留守儿童之家”灯火通明。
20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摆着二十张课桌。书架上,有六层花花绿绿的课外书。黑板上保留着数学公式和卷起的投影幕布。一位老师正在给孩子辅导作业。有的孩子把外衣上的帽子戴在头上,一台柜式空调,似乎还不足以驱散寒冷。
7岁的何家奇正在看书,当问及他父母时,他有些拘谨。“爸爸妈妈在张店送水,一个月回来一次。”小家奇的眼里充满期盼。
“像家奇一样,每天放学后来这里学习的孩子有43个。”刘树海清楚地记得这里每个孩子的姓名。
“土地全面流转,村民走出去不再有土地的束缚,但孩子们需要更多关心。”刘树海给留守儿童们安排了校车、学习室;给老人们布置了老年活动室,有台球桌、棋牌桌、按摩椅,但他觉得这些还远远不够。
故土,是所有中国人的情结。离开土地的人们,将以新的方式告别,也将以新的方式开始。
大芦湖边,芦苇在风中起舞,红瓦黄墙的民房整洁明亮。
刘树海笑着说:“这个位置拍夕阳是最美的,要是你们不怕冷,我带你们去体验渔船,明天早晨,我还可以陪你们拍最美的日出……”
(光明日报记者冯蕾 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