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35年生活质量大跨越上亿人告别贫困

2013年11月27日09: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贫困 贫困人口 贫困地区 贫困家庭 贫困状况 脱贫 减贫 收入

这是具有历史性跨越的35年:城乡居民生活由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生活水平提高最快。改革开放以来的35年,党和政府书写出了一份沉甸甸的民生“答卷”,越来越多的群众得以共享发展的成果。

35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就业问题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全国城市和大部分县都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对城乡劳动者广泛开展就业政策和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服务,基本实现了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促进就业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在上世纪90年代颁布实施劳动法的基础上,又先后颁布实施了职业教育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长71倍,年均增长13.4%,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17元,增长58倍,年均增长12.8%,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增长7.5%。

消费领域不断拓展,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彩电、电冰箱、空调、电话等耐用消费品逐步普及,汽车、电脑等高档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大幅提高。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经历了一个从低层次到制度建立完善再到全面推进的演变过程。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建设,截至目前已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1978年,按照当时的贫困标准,我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达2.5亿,约占全部人口的四分之一。35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扶贫开发,投入大量资金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上亿人口告别贫困。按照2300元新扶贫标准,2010年农村贫困人口为16567万人,2012年为9899万人,两年间平均每年脱贫333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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