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北省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2012年10月31日14:5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攻坚 科学发展观 扶贫规划 扶贫工作 扶贫开发工作 工作要点 扶贫重点 扶贫贷款 扶贫项目 整村推进

2012年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按照“划定一条线、锁定一群人、圈定一批主战场、确定一种衔接关系”的思路,以大别山片区、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幕阜山片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为首要任务,以增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坚持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进村入户同步推进,坚持扶贫开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坚持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加大投入,创新机制,切实提高扶贫开发水平,努力推进贫困地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

2012年全省扶贫开发的主要目标任务是:稳定解决4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温饱和脱贫问题,新启动实施重点县300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抓好309个老区村和200个插花贫困村的重点扶持工作,扶贫搬迁1万户、4万人,雨露计划培训转移5万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10万人次,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有较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

一、启动实施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区域发展带动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思路,抓紧编制大别山片区、武陵山片区、秦巴山片区、幕阜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认真做好我省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把湖北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湖北武陵山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竹房城镇带城乡一体化试验区、丹江口库区、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与推进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有机结合,实现规划对接、任务对接、责任对接、帮扶单位对接。坚持规划统领,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分步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深度贫困地区实行差别式重点扶持政策,解决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努力推进各类资源向最困难的区域、最困难的人群倾斜,使贫困群体优先受益,最终实现区域整体脱贫致富。片区攻坚实行省里统筹、市州负责、县抓落实的体制,采取省领导联系片区、省直单位牵头负责、部门密切配合的方式合力推进。省直片区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责,做好综合协调、资源整合和组织实施工作;省扶贫办要加强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片区内各市(州)、县(市、区)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片区扶贫攻坚规划项目和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纵深推进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建设。试点县市工作继续保持强力推进态势,做到领导力度不减、投入强度不减、帮扶措施不减。省政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年度项目建设支持资金,试点县市要加大招商引资、社会融资和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推进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重点)项目建设。定期组织对试点县市重点项目建设、专项支持政策和定点帮扶情况等进行督查通报。做好“三年取得明显变化”的评估工作,适时进行总结讲评。各对口帮扶单位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各试点县市要加强与帮扶单位的联络,确保帮扶措施落到实处。深入推进机制体制创新,为贫困山区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三、切实抓好专项扶贫重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重点县3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工作,确保每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达到100万元,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整村推进工作要突出重点,坚持产业第一、能力至上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增加贫困农户收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各有关部门要以整村推进规划为平台,认真组织实施水、电、路、气、房和环境改善“六到农家”工程,推进贫困村全面发展。加大对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每个重点县安排扶贫贴息项目贷款1亿元,重点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继续做好小额贴息贷款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解决好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筹资难问题。加大扶贫搬迁资金整合力度,完成1万户、4万人的搬迁任务,切实解决好搬迁贫困户的稳定脱贫与长远发展问题。以促进扶贫对象稳定就业为核心,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抓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落实对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扶贫补贴政策。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贫困户种养水平。继续实施老区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开展千村书记培训,加强对老区贫困地区乡镇基层扶贫干部的业务培训。继续实施以工代赈,加强重点县贫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参照整村推进的做法,集中老区建设和插花扶贫资金,做好27个革命老区中心乡镇、309个省重点老区乡镇和200个插花贫困乡镇每年扶持1个贫困村的工作。继续做好国家连片开发、产业扶贫、彩票公益金和省重点老区乡镇、插花贫困乡镇连片开发等试点工作,探索扶贫开发新机制。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实施分类扶持政策,实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项目直补、产业发展、技能培训、贷款贴息、资金互助等专项扶贫措施,使扶贫对象得到直接有效扶持。对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长年困难的农村人口,通过低保、救助等方式保障其基本生存。

四、巩固发展“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创新和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有机结合、整体联动、互为支撑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提高大扶贫综合效益。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要求,编制本系统行业扶贫规划,制定年度落实方案,在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倾斜,完成扶贫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围绕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进一步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对口帮扶、军队扶贫、党员帮带、民间扶贫等。继续做好中直驻鄂定点帮扶单位的联络服务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出台“千企帮千村”实施方案,积极组织企业帮扶整村推进贫困村。切实落实“1321”帮扶工程,将帮扶工作落实到村、覆盖到户。

五、推行扶贫开发精细化管理。巩固提高“两项制度”衔接试点成果,按照新的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锁定扶贫对象,提高扶贫针对性。按照“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录入”的要求,搭建信息联网共享平台。扶贫部门要负责做好扶贫项目的筛选、立项、申报、审核、备案、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及时拨付财政扶贫资金,加强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监督。各县(市、区)要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切实加强对乡村两级扶贫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完善通过竞争方式确定重大项目的制度,充实评审专家库,进一步规范竞争程序与方法。创新扶贫贷款贴息管理方式,由各地自主确定贴息支持企业和贴息额度。加强扶贫贷款项目库建设,各地贴息项目必须从扶贫贷款项目库中选择。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和新成长劳动力为对象,全面实行雨露计划“培训到人、直补到户”制度,切实将补助资金直接落实到贫困户。实行扶贫搬迁实名制台账管理,将搬迁对象锁定为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条件的地方推行搬迁补助“一折(卡)通”直补到户。

六、推进扶贫开发法制化制度化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好《湖北省扶持革命老区建设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扶贫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考核。制定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行业扶贫工作任务的落实。继续开展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强化扶贫资金监督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完善扶贫开发统计报表制度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贫困监测制度。完善整村推进管理办法和考核验收标准。

七、加大扶贫开发宣传培训力度。大力宣传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战略部署、政策措施,以及扶贫开发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扶贫、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适时发布《2011年扶贫发展报告》和《脱贫奔小康试点县市工作实现“三年取得明显变化”发展报告》;专题发布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行业部门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情况报告;组织开展市州县党政领导干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州县扶贫办主任、扶贫系统业务骨干等四个层面的专题培训。各地要将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学校教育的参考材料。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将打造扶贫文化和推进文化扶贫有机结合,着力解决贫困地区文化贫困问题。

八、加强扶贫效能建设。各级扶贫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建设一支素质高、作风实、讲奉献的扶贫队伍。深入开展扶贫开发专题调研活动,不断研究新情况、提出新举措、探索新机制、解决新问题。要转变思想观念,树立与“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相适应的工作理念,服务决策,强化管理,当好参谋,不断提高扶贫工作水平,推进贫困地区发展新跨越。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