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中下游气象干旱持续 农业水文干旱重

2011年05月27日08: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气象干旱 农业干旱 长江中下游地区 水文 水分亏缺 1986年 降水异常 农业措施 降水量 地表水与地下水

干旱的类型及相互关系

那么我们所说的气象、农业、水文干旱分别指的是什么?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又是怎样呢?

一般来说,干旱是指因水分的收与支或供与求不平衡而形成的持续的水分短缺现象。这种水分的短缺可以表现为降水量的不足、土壤水分的缺乏或江河湖泊水位偏低等。从类型上,可以分为气象干旱、农业干旱、水文干旱。

气象干旱指某时段内,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农业干旱指在作物生育期内,由于土壤水分持续不足而造成的作物体内水分亏缺,影响作物正常生长发育的现象。

水文干旱是指由于降水的长期短缺而造成某段时间内,地表水或地下水收支不平衡,出现水分短缺,使江河流量、湖泊水位、水库蓄水等减少的现象。

在各类干旱中,气象干旱是一种自然现象,最直观的表现在降水量的减少,而农业、水文干旱更关注人类和社会方面。气象干旱是其他类型干旱的基础。由于农业、水文干旱的发生受到地表水和地下水供应的影响,其频率小于气象干旱。

当气象干旱持续一段时间,就有可能发生农业、水文干旱,并产生相应的后果。经常是在气象干旱发生几周后,土壤水分不足导致农作物、草原和牧场受旱才表现出来。几个月的持续气象干旱才导致江河径流、水库水位、湖泊水位、地下水位下降,出现水文干旱。

地表水与地下水系统水资源供应量受其管理方式的影响,使得降水不足与主要干旱类型的直接联系降低。例如,在发生气象干旱后,假如能及时为农作物提供灌溉,或采取其他农业措施保持土壤水分,满足作物需要,就不会形成农业干旱。但在灌溉设施不完备的地方,气象干旱是引发农业干旱的最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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