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从2009年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我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国家共安排我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27个,总投资1146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4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67万元。2009年易地扶贫项目12个,总投资518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5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686万元;2010年易地扶贫项目15个,总投资628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9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381万元。 按照“搬得出、稳得住、逐步富”的目标和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对11个县(市、区)27个乡(镇)的贫困农民15230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并对安置区组织实施配套工程建设。试点工作以来,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步改善,综合发展能力显著提高,增收渠道不断拓宽,脱贫步伐明显加快,迁出区生态环境也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基本实现了消除贫困和改善生态的双重目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初显成效。
一、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共新建搬迁户住房及附属用房3781套、32.3万平方米,搬迁群众 3781户 15230人,开发和调整基本农田1260亩,新建人畜饮水工程 8处,铺设引水管网 76公里,新建道路 62公里。架设供电、电信管线14440米,建设学校用房1600平方米,卫生院1190平方米,文化站760平方米。安置区基础设施得到显著改善,有效解决了搬迁群众的行路难、吃水难、就医难、子女入学难等问题,搬迁群众基本摆脱靠天吃饭的状况。
二、搬迁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极大提高。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的改善,拓展了贫困农民生存发展空间,增强了对安置区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影响,为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合理开发资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在扶贫搬迁实施过程中,群众思想观念、市场意识、劳动技能、文化素质都得到了很大提升,自我发展生产和市场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搬迁项目的实施,搬迁群众从长期形成的“越穷越垦、越垦越穷”的恶性循环和传统的毁林开荒、广种薄收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的压力,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对迁出地25°以上的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及禁封保护等措施,使水土流失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了有效遏制。
四、安置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从项目设计和实施的内容以及达到的效果,与新农村建设相得益彰。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不仅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注重生产发展,兼顾了村级公共设施及组织建设,从一定意义上说,一个搬迁安置区的落成就是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成。同时,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投入,也积极促进了安置区的建设。
五、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明显降低。移民户搬迁前居住极为分散,山高路远,扶贫成本和行政管理成本都相当高。实施移民后,集中安置点基本实现社区化服务和管理,制定了小区各项事业发展规划,移民后续扶持和普及医疗、教育都有了依托和着力点,扶贫效益和行政管理效率明显提高。
六、基层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使试点县最贫困的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了生活变化,感受到党的温暖和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安置区各项村级公共设施的建设,使迁入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随之改善,从而密切了迁入地群众与搬迁群众的关系。特别是基层政府工作人员深入一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改进了作风、提升了效能,巩固了基层政府的执政基础,提高了当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好评。
两年试点工作所进行的有益探索,为我省“十二五”进一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为加快我省扶贫开发进程,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安徽做出了积极贡献。实践证明,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将脱贫致富、生态恢复、社会发展等多项目标协调一致的惠民政策,对推动人口、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