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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安徽频道讯 2010年,为切实保障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淮北市把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纳入民生工程,对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50元、全年600元的生活救助,对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30元、全年360元的生活救助。
2011年,为促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淮北市取消了对城乡贫困重度残疾人二元化的救助标准,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标准,由2010年的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50元,实行城乡一体,统一救助标准。所需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该项目由市残疾人联合会、市民政局负责实施,凡在淮北市城乡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特别救助待遇。(通讯员 苗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