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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记者 赵丹丹
对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生活特别救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市自2009年起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目前已惠及城乡近万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
“2009年,全市共有8951名残疾人符合特别救助条件,今年救助指标为8661人,其中城市4438人,农村4223人。”市残联一位负责人介绍,我市符合特别救助条件的残疾人均享受这一惠民政策,实现了“应救尽救”目标。今年上半年,总计发放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资金209万元。
记者从市民生办获悉,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由市残联牵头实施。凡在我市城乡享受低保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含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均有权享受生活救助待遇。
其中,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经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区)残联审核后,方能享受救助。
“残疾人和其他困难群体不同的是,由于身体上的缺陷,很难靠自身努力改善生活,贫困重度残疾人特别救助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面临的生活难题。”市残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笔救助金对残疾人来说有着特殊意义。
鸠江区湾里街道银湖小区居民张永兵是特别救助制度的受益者之一。张永兵今年40岁,几年前因病导致双目失明,且患有尿毒症,目前每周需至医院做两三次透析。由于要照顾常年卧病在床的丈夫和正在上小学的孩子,其妻朱大梅无法正常上班,日前刚刚找到一份送牛奶的工作,一家人的经济来源除了微薄的工资外,就是低保金、贫困重度残疾人救助金等。朱大梅告诉记者,每年600元的救助虽然不多,但对这个家庭来说却能起到很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