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贫困大学生申请助学贷款遭卡脖

2010年08月25日16: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申请助学贷款 贫困大学生 信用联社 申请贷款 担保人 贷款条件 邢台县 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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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两名公务员作担保人,只给大一新生办理贷款

信用社回应:放贷存在风险,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附加条件

将近9月,大学生们即将迎来新学年。而一些本就为学费上愁的贫困大学生,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又遭遇“卡脖”。“实际申请中,为啥又‘跳’出来新的条件限制?”近日,记者就市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

-状况一

国家公务员作担保人

助学贷款开始申请后,市民李女士为将读大二的女儿先后拿到了学校证明、街道开具的低收入证明、民政局和教育局签章等10项市城郊农村信用联社要求的材料。

然而,申请贷款的最后一项要求却把李女士“卡”在门外。“信用社要求,贷款必须有两名国家公务员作担保人,还要担保人提供工资单、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明。”

李女士称,自己生活圈子小、几乎不认识国家公务员,再让对方提供工资和结婚证明更难。而且,“省教育厅公布的申请贷款条件里,也没有要求公务员做担保人这项规定。”

-状况二

只给大一新生办贷款

邢台县西黄村孔先生,去年曾为刚上大学的孩子成功申请过助学贷款。今年他前往邢台县农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时,却被对方拒绝了,理由是“今年只给大一新生办理贷款。”孔先生很不解:“省教育厅发布的贷款条件,应该是面对全体大学生的,怎么现在只面对新生了?”

-信用社回应

可自主附加条件

8月19日,记者与市城郊农村信用联社一位姓任的客户经理取得联系。

任经理表示,关于助学贷款的国家政策中,有一条规定“申请人还应出具县级信用联社要求的相关材料”。助学贷款非救济款、需贷款人按时返回本息,市城郊信用联社作为县级信用联社,为防范风险、保证收回贷款,有附加“两名国家公务员作担保人”的自主权力。任经理同时表示:“找国企、事业单位等收入稳定单位的工作人员作担保人,也可以。”

8月23日,记者联系到邢台县农村信用联社授信科,问及“为何不给新生外的大学生办理助学贷款”,一位女性工作人员称:“就是这么规定的”,并表示“这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确定的条件。”

-家长质疑

自主规定不合理

截至8月23日,李女士申请助学贷款仍未成功。

记者联线市教育局助学贷款相关负责人,对方表示符合条件的新生和在校生,均可申请助学贷款。“省里规定新生和在校生都可申请贷款,只给新生贷款的自主规定,是不是和大政策有冲突?”孔先生觉得,邢台县农村信用联社的做法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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