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困残疾人将获生活救助金

2010年08月25日16:4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救助金 残疾人 低保 残疾学生 法定退休年龄 特困 高中阶段 农村五保供养 教育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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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获悉,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特殊困难残疾人实施生活救助的通知》,对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按当地低保标准全额发放生活救助金。另外,从今年9月起,江苏省4900名全日制高中及高校残疾学生将获得教育专项补贴,高中阶段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本科、硕士阶段1500元。残疾学生获教育补贴,这在全国是首次。

文件规定,对低保以外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100%发放生活救助金;对有固定收入,但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重度残疾人,参照当地城乡低保标准,补足其差额。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中的残疾人也可获救助。成员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人均收入在当地低保标准200%以内的家庭;有2名(含)以上残疾人,或残疾人由父母供养且父母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亲属供养且供养人有一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对其家庭中的残疾人参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救助金。已纳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城市“三无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再享受以上生活救助。

据悉,省财政厅今年新增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1亿多元。戚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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