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西藏自治区有关部门了解到,2007年西藏广大农牧民生活整体上已达到小康,到2010年,西藏将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的目标。在旧西藏遗留下来的极端贫困基础上,党和政府如何领导西藏农牧民用不到50年时间取得了脱贫致富的显著成绩?农牧民群众又是怎样在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不断受益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西藏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建。
旧西藏人口萎缩,生产凋敝,社会两极分化达到极限,贫困程度无以复加
王建介绍说,旧西藏实行的是僧侣贵族专政、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占总人口约5%的农奴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绝大部分生活资料,约95%的农奴处于社会最底层,终生为农奴主做劳役,长期处于饥饿、贫病和逃亡惊恐中。1951年,西藏的人均寿命只有35.5岁,孕产妇死亡率高达5000/10万。
1959年后,西藏实行民主改革,百万翻身农奴当家作了主人。国家采取一切优惠的政策措施帮助西藏农牧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2007年,西藏的人均寿命达到67岁,孕产妇死亡率降到247.49/10万。到2010年,西藏就将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的目标。
新西藏的发展实实在在地增加了广大农牧民的福利
王建说,西藏扶贫历程就是党领导西藏各族农牧民群众粉碎封建农奴制枷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历程,同时也是广大农牧民群众不断享受新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历程。
西藏和平解放之初,党和政府就把解决旧西藏遗留的极端贫困问题作为工作的中心。上世纪70年代,西藏农牧民组织起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基本农田和水利设施建设。80年代,中央赋予西藏农牧民特殊的休养生息和“两个长期不变”政策,救济式扶贫也开始实施。西藏农牧民比全国早20多年免除了农业税,1985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超过500元。90年代,西藏与全国其他省区市一道实施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到2000年,48万重点帮扶对象已减至7万人,全区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
2006年以来,自治区实施了以“安居乐业”为突破口的新农村建设,已有59%的农牧民住上了安全适用的新房。2007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788元。
中央给予西藏特殊的扶贫政策确保农牧民群众在扶贫开发中受益
王建强调说,西藏之所以能用不到50年时间实现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进入全国中等行列的目标,离不开中央政府的特殊关怀和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持——他们不仅没有参与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还从国家的公共资源中得到大量的支持,从而获得了脱贫致富的强大动力,这在西藏的扶贫政策上有充分的体现。
王建介绍说,西藏的扶贫政策有六大特点——
一是帮扶标准高、扶持范围大。全国1985年确定的扶持标准为农民人均纯收入206元,到2007年达到693元;而西藏1995年的扶持标准为人均纯收入农户600元、半农半牧户650元、牧户700元。从2006年起,自治区把年人均纯收入1700元以下的农牧民列入帮扶的目标。
二是国家投入的扶贫资金持续增加。国家投入西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逐年增加。以本世纪的前7年为例,年投资从2001年的17245万元,增加到2007年的30800万元,年均增幅超过13%。
三是国家转移支付和重点项目建设形成了支持西藏的合力。2007年,主要由国家转移支付支持的西藏预算达200亿元;“十一五”期间,国家支持西藏180个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达770亿元。
四是从1994年起,国家为西藏制定了特殊优惠的金融政策。凡自治区确定的重点帮扶对象都可申请使用年利率为1.08%贴息扶贫贷款,利差和经营成本由国家补贴,不限规模。
五是在国家帮助下,西藏2007年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年人均纯收入不足800元的农牧民作为保障对象,2008年保障标准将提高到850元。
六是国家出台的支农惠农政策和补偿政策支持了西藏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与全国其他省区一样,种粮直补、农机和母猪、奶牛补贴等政策也在西藏实施,但西藏还继续实行特殊的化肥补贴和农药、动物防疫免费的政策。(张帆 徐锦庚 刘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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