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2006年全国各类自然灾害损失情况。据统计,全年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3155人死亡,是1998年之后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其基本特征有5方面。
1.因灾死亡人口数量是1998年之后最多的年份。
经历史对比,2006年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人数是1998年之后最多的年份。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相比1999-2005年死亡人数均值高出23.5%,比2005年死亡人数高出27.5%。
2.因灾死亡人口主要由台风“碧利斯”、“桑美”等少数重大灾害事件造成。
重大灾害事件是造成人员严重伤亡的主要原因,这一特点在2006年尤为突出。经统计,2006年因灾死亡人数超过50人的严重灾害事件共有5起,共造成1716人死亡,占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54.3%,而第4号强热带风暴“碧利斯”和第8号超强台风“桑美”分别造成848人和483人死亡,仅此两次灾害过程的死亡人数占到全国因灾死亡人口数量的42.2%。与2006年相比,2005年因灾死亡人数超过50人的重大灾害事件共有7次,死亡903人,占到全年全国死亡人数的36.5%,明显低于2006年大灾造成人员死亡的集中性。
3.台风、洪涝、滑坡泥石流、风雹灾害等灾种造成死亡人口最多,建筑物倒塌、被洪水冲走(溺水)、山体坍塌和泥石流掩埋、雷击等是致死的主要直接原因。
2006年因灾死亡人口主要由台风、洪涝和滑坡泥石流、风雹灾害造成,其中台风灾害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到近一半,洪涝和滑坡泥石流占到三分之一强,风雹灾害占到14%,其他灾害包括地震、低温冷冻和雪灾等灾害造成的人口死亡人数仅占到1%。
通过对因灾死亡人口的死亡原因分析,建筑物倒塌、被洪水冲走(溺水)、山体坍塌和泥石流掩埋、雷击等是造成人员死亡的四大原因,其中建筑物倒塌、被洪水冲走(溺水)、山体坍塌和泥石流掩埋三大原因所占比例基本相当,均约占到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雷击致死约占到死亡人口总数的14%左右,其他包括风灾、渔船沉没、冻死、雪崩、触电等原因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到死亡人口总数的13%左右。
4.集中分布在华东、华南、西南等地。
总体来看,华东、华南、西南地区台风、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较为突出,人员伤亡多,其中浙江(221人)、福建(503人)、江西(114人)、湖南(588人)、广东(298人)、广西(147人)、四川(174人)、贵州(188人)、云南(409人)等省(自治区)死亡人口数量超过百人,9省(自治区)死亡人口共计2342人,占到全国死亡人口总数的74.2%。
5.死亡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壮年死亡人数较多。
经统计分析,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口中男性多于女性,男性死亡人口约占到总数的60%左右。
通过对死亡人口的年龄分布进行分析,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和65岁以上的老年人占全部死亡人口的比例基本相当,在15%左右,15-64岁的成年人占全部死亡人数的70%左右。以10岁为分类统计标准,则0-9岁、10-19岁、20-29岁、60-69岁和70岁以上的5个年龄段的比例基本相当,在10%左右,而40-49岁、50-59岁的2个年龄段死亡人数占总数的比例在15%左右,而30-39岁年龄段死亡人数占总量的比例最大,约占到18%左右。可见,因自然灾害导致的死亡人口中壮年死亡人数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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