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发布

2012年07月09日13: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计划生育 公报 事业发展 国家人口计生委 全国人口 中直机关 中央国家机关 主任会议 审议通过 发布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

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的通知

人口发规〔201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计生委,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计生委,解放军、武警部队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单位,各直属、联系单位:

《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已经2012年6月4日国家人口计生委第8次委主任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

附件:《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2011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2011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人口计生系统会同相关部门,立足全局,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十二五”开局良好。

一、人口调控目标顺利完成

人口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末,全国总人口13.47亿人,全年出生人口1604万人,自然增长率4.79,年度人口计划目标顺利完成。已婚育龄妇女人数继续增加,人口计生统计报表显示,全国已婚育龄妇女27769万人,比上年增加442万人。

1  2006-2011年已婚育龄妇女人数

 

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顺利推进。启动第二批试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220个县(市、区)。为182万名农村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地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8.6%;对筛查出存在影响优生相关风险的人群全部进行了针对性咨询指导。

出生人口性别比连续三年下降。大力推进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强化高层倡导,举办系列专题培训和宣传活动;完善利益引导,加大对计划生育女儿户保障力度,规范合理服务、细化孕产期服务流程;加强对重点省(区)的督导,加强考核评估,制定“十二五”期间考核评估办法;联合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部门启动全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2011年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7.78,比上年下降0.16

2  2006-2011年出生人口性别比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各省法规制度逐步完善;流动人口计生协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基层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育龄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水平不断提升,27个省实现了与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的对接,全国流动人口各类协查、通报信息的月交换量约100万条,信息反馈率、接收率达到80%以上。泛长三角、泛珠三角、环渤海和西北四大区域协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流入地和流出地信息及时沟通、服务动态跟踪协作机制进一步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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