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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不要房:婚姻法新解释冲击国人婚恋观
2011年8月,婚姻法新解释一出炉,就引发了社会震动,对国人婚恋观产生了重大冲击。一时间,由婚姻法新解引发的话题铺天盖地,屡屡刺激着都市人情感伦理的神经。
最引人关注和争议的是关于“婚前房产归属”话题,根据婚姻法新解,婚前房产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则属个人财产,离婚后不能分割。由此引发了各种解读,有人担心此举偏袒强者助长出轨歪风,或导致“老公出轨老婆可能要被净身出户”情况,不利婚姻稳定。
同时,也有人认为婚姻法新解释体现了公平原则。“如果有些女性结婚时一毛不拔,那未来没有保障也是合理的,男方已经供你白住了。”网友“八卦秀场”的话代表一部分人的想法:“司法解释三打击了结婚不肯出钱买房的女人和无房不嫁女的丈母娘们。”婚姻法新解一出,更有丈母娘放出狠话:啥都不陪送也要给女儿买房。
究竟“婚姻法新解”是偏袒强者,还是保护弱者?法律界人士、情感专家见仁见智。而凸显物权的新司法解释让还没结婚的年轻人感到了婚姻的现实和复杂。感情和金钱的纠结被摊开,直接而赤裸的财产关系带来巨大的冲击,打破了原有的浪漫期待。当女人明白不能把结婚当成人生第二次投胎,找老公不是找房东时,也许会促使女性更加独立,最后导致两性关系发生翻天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