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31省均已放开“双独”家庭生二胎政策

2011年11月26日14: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人口红利 条例 夫妻双方 二胎政策 奖励扶助 生二胎 夫妻一方 人口出生率 我省 人口总量

[鼓励]

对独生子女家庭的奖扶政策有增加

尽管我省放开双独家庭二胎规定,但我省仍然提倡和鼓励只生育一个子女。《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女方应有四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二十八周岁以上者除外。

《条例》将我省现行的奖扶政策梳理并纳入。相比之前的规定,修改后的第三十八条新补充很多内容。领取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与以前相比,可凭证享受下列待遇:

自发证之月至子女满十八周岁(原为十四周岁)止,奖给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费二十元(原条例规定为十元)以上。

按人分配城镇拆迁安置、移民搬迁安置、新农村建设安置、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独生子女家庭多分一人份(以前没有此规定)。

同时,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九条:对年满六十周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奖励扶助标准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并建立利益增长机制,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删改]

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的条款被删

修改后的《条例》还新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适当补贴。对居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计划生育双女父母,实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另外,《条例》还删除了属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外增加设定的行政处罚。

《条例》原第四十七条规定:“故意为不符合本条例生育规定的公民提供条件造成生育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并给予行政处分。”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该条属于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之外增加设定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处罚法》的精神不一致,予以删除。

专家观点

应对老龄化社会所需

双独家庭能否放开二胎政策,早已引起省人大代表的关注。在2010年的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董广安、尹志国等联名提交了相关议案。昨日下午,董广安对记者说,这一次正式审议和高票通过,是经过多次测算、调研论证的结果。

“我省对二胎政策进行适度调整,是受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性别比例的测算等多方面影响所致。”董广安认为,现在已经不是单纯考虑人口数量的阶段了,更多的要考虑人口的质量、结构,考虑老龄化社会带来的一系列影响。

董广安说:“种种迹象表明,如果二胎政策不调整,将会带来一系列的后遗症。”全国多省市早已放宽二胎制度,河南不放宽政策,很多高层次人才有可能因此流失。另外,我省的养老体系还未健全,解决养老问题多半是以家庭为单位,双独家庭供养双方父母确有困难。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