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离婚率连续7年递增 平均每天近四个家庭解体

2011年07月07日11:1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离婚率 家庭解体 婚姻家庭 公事 婚姻登记条例 咨询师 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处 家事法庭 离婚协议

制度与疏导双管齐下

草率结婚和草率离婚的代价极大,传统的家庭纠纷解决机制又失去了作用,不少专家呼吁,应尽快建立与社会转型相适应的新型家庭纠纷解决机制。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新职业目录中,首次出现了“婚姻家庭咨询师”这一职业。

作为首批的婚姻家庭咨询师,明丽非常看重婚前咨询、婚姻学校的作用。她表示,现在政府对社工事务所等机构非常关注,应该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更多的事务所、婚姻学校,给大家提供婚前培训和指导。

“设立‘婚姻家庭咨询师’岗位,提供情感教育,都是建设解决现代家庭纠纷新机制的一部分。个人解决矛盾的能力终归是有限的,需要社会支持系统。因此,我们不仅仅需要婚姻家庭咨询师,还需要一个咨询服务和心理支持的社会网络,如单亲母亲的互助团体和社会帮助团体以及危机干预系统。这些团体和系统应该覆盖城乡社区,逐渐完善成网。”南京师范大学金陵女子学院教授金一虹说。

如果走到了离婚这一步,也并非没有挽回的余地。明丽所在的机构已经专门做起了为婚姻当事人草拟试离婚协议的生意。自2009年初推出这项服务以来,两年半的时间里签署试离婚协议的有150多对夫妇,而和好的有131对。在明丽看来,“试离婚”模式能够给婚姻提供一个缓冲区。

即使在万般无奈之下进入了司法程序,司法机关也应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北京市大兴区法院法官张冠楠就建议,考虑到婚姻的稳定对于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婚姻官司的复杂性,我国可以效仿国外和台湾地区设立家事法庭,专门负责家事审判。

古晓丹也认为,由于婚姻纠纷常常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要法官做出大量调查,而且常常带有感情疏导,因此建立家事法庭不啻为完善新型家庭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好选择。(通讯员路倩雯 记者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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