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患者面临歧视等难题 6岁艾滋儿童无人收养

2010年12月02日14:5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艾滋孤儿 艾滋病人 患者 儿童福利院 小吴 艾滋病感染者 教师招聘 新闻1+1 收养 教育局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李楯:

有这个数字。我不但给卫生部起草了这个办法,而且据我所知,到今天20多年来,中国大陆没有发生一例这样的职业暴露感染。在别的国家有,在我们这里没有发生一例。最后我要说的是,如果一旦真正双方比如手都破了,血流到一起了,这个时候以今天的医疗技术、完全可以采取药物阻断,不会传染艾滋病。

主持人:

像小龙这样的6岁艾滋孤儿,他应当受到一个什么样的对待?

李楯:

我觉得,有人总说你们一提到艾滋病,好像就要说怎么样保护感染者的权利、病人的权利。我觉得我们不是特殊地保护感染者的权利、病人的权利。我觉得我们不是特殊地保护感染者的权利、病人权利。是把感染者和病人像对待一般人一样保护他们的权利。也就是说作为这样一个孩子,他有生存的权利,他自己还不能自立的时候,国家要给他可住的房子,国家要给他生活必需要的食物、衣物,国家要管他上学。

主持人:

现在,刚才我们通过短片看到,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把他放在一个专门的学校里面,把这样的孩子聚集在一起。另外一个就像您说的是国家提供各种各样的最基本的生活的一些提供。像刚才那种,第一种方式,您觉得在目前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可能?

李楯:

我们在一些艾滋病感染者比较多的地方会有专门给他们办的学校,但是我并不主张这样,为什么?因为我记得很多年前,央视在今天,在12月1号有一台晚会,就报道了一个人的学校。有一个孩子是艾滋病感染者,于是当地很好,专门给他派了一个老师,给他办一个人的学校。我说那给他办了一个人的小学,将来给他办一个人的中学?给他办一个人的工厂让他去就业吗?这是不可能的。那么艾滋病和一般人接触会不会传染?我认为以现代的医学研究足以证明不会传染。不会传染,我们为什么还要回避他们?还要害怕他们,或者我说这就是一种我们非常应该注意的歧视。我们看刚才给我们看到这个片子里,说这个孩子事情一报出来之后,那么多人一种爱心的表现,去帮助他。而同时就在他身边的人,却希望他和自己是有距离的,我们怎么看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很根本的事情。

主持人:

李教授您看,像刚才有很多热心的市民去给他提供帮助,但是这些帮助是一时的,谁能够给他提供一世的帮助?

李楯:

第一,政府有责任。第二,每个公民都有权利做好事。我们在艾滋病防治方面,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同时也要发挥民间组织,也就是NGO的作用。我记得这个话当年吴仪在任副总理的时候一再强调,当年的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也不断说过这样的话。

主持人:

我们对于小龙这样一个孩子的祝福,就是希望他能够享受到社会服务的公平。但是我们再来看另外一个例子,一个叫做小吴的小伙子,他非常希望能够公平地去提供一种社会服务,但是却被拒绝了。

(播放短片)

字幕提示:

感染者并不可怕,我们可以做教师,我们可以做很多种工作而完全不受影响,请不要把我们排斥在这个社会之外!

解说:

“请不要把我们排斥在这个社会之外”,这是小吴通过自己的博客发出的一封公开信。今天,第23个世界艾滋病日,这封共快信固执地出现在很多媒体的报道中。今天如果不是因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小吴应该已经在一所安庆市市直学校担任老师,今天,在全世界都呼喊消除歧视的日子里,被拒绝聘用的小吴既坚强又脆弱。

记者:

你今天都做什么了?

小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今天)其他事情跟正常的上班族一样,上课、备课什么的。其实安庆市教育局的工作对我来说已经不重要,我可以不去,我不选择上诉的话,我也可以继续生存下去,那样我隐私暴露的可能性还更小,但是我不能这样做。

解说:

今年20多岁的小吴在安徽一个偏远农村长大,父母靠种地为生,四年前,他考上了一所师范院校读大学,在今年毕业前夕,渴望有份稳定工作的他,参加了安庆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的考试。随后两个月中,已经在一家私立学校任教的小吴顺利地通过了当地教育局的笔试和面试,并接到通知,于7月12日到安庆市立医院参加体检。

字幕提示:

从我笔试到面试花了上千元,可是农村的爸妈都高兴,这钱花的开心,因为这离我当老师不远了。

解说:

憧憬着当上老师的美好画面,瞬间被击破。体检和复检之后,他被告知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更为重要的是,他被通知拒绝录用。

小吴:

当时都不知道我是怎么走回家的。

解说:

近乎绝望的小吴选择起诉维权,但是11月12日的那场宣判他败诉了。

字幕提示:

我很茫然,很失望,很伤心,很无助,很无奈,很可怜,很悲剧。

解说:

当时的宣判书写着“被告做出的不予录用决定,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亦无不当”。当地法庭之所以如此判决,是因为院方认为,被告安庆市教育局,人事局参照的是试行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并且在行政法规许可的情况下,依据当地制定的安庆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选调人员办法进行教师招聘的。因此拒绝聘用并无不当。

小吴:

因为我觉得还有二审,有信念在那里,支撑我走下来。

解说:

小吴不明白,自己和别人一样,有着相同的教学方式,有着相同的职业梦想,有着相同的法律信仰,有着相同的被接纳的渴望。却为什么无法得到和别人一样的对待?

11月29日,小吴通过代理律师向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上诉状,选择继续维权。同一天,他致信7位艾滋病宣传防治大使,希望他们向整个社会呼吁,请给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工作的机会,不要将他们排出在社会之外。

字幕提示:

因为我现在做的事情已经不仅仅是为了自己,当歧视发生在自己身上,并如此痛苦时,才会反思与之相关的一切内容。中国有74万感染者,他们当中绝大多数的人都在遭受着某种利益损害,我们只有两种选择,默默忍受,或者努力争取,我选择前者,歧视是一堵墙,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地去撞,直到撞倒它。

主持人:

李教授,像小吴这样的小伙子,他想工作,那像他们这样的病人,或者病毒携带者想工作的时候,受到什么样的权利保护没有?

李楯:

我们且不谈在这个案件中适用公务员的身体检测标准是不是合适,我们只讲一点,比这个公务员体检标准高得多的《国务院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明确规定,感染者婚姻、读书、工作、就业这些权利是要受到保护的,是和常人一引得。更何况在这之上还有我们国家的就业促进法的规定。还有我们国家签字加入的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117号公约,也就是反就业、职业歧视公约,在我们签字加入之后,它相当于我们的宪法级的文件。

主持人:

李教授,刚才您列举了一系列可以援引的,作为他支撑权利的保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恰恰他遭到了冷遇,为什么?

李楯:

我觉得这是我们转型中一个已经超出艾滋病之外的问题。为什么我们有时候小法的效率高于大法,旧法的效率高于新法,这是不可想象的,但在我们转型中确实有这种现象存在。就是我们有一些部门,有一些地方的官员,他们和比如像胡锦涛、温家宝、吴仪这些人的做法为什么这样差别大?这是我们值得考虑的事情。

主持人:

你看小吴遇到的这事,他还能去打官司,他有一个抓手,他知道用什么去告。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艾滋病人和病毒携带者,他们遇到的是一种你都摸不着门,你都不知道去告什么,因为他不会告诉你,你什么理由被辞退了,像这种情况…

李楯:

人家不告诉你这个理由。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艾滋病是执行自愿检测的,但是我们在实际上有些部门就在做强制检测。我们国家法律规定要保护艾滋病感染者,不只艾滋病感染者,保护每一个人的隐私权,但我们总有些把这些隐私给透露出去,这就是形成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主持人:

您看您刚才说了有很多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病人的就业权力。但是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能不能拿它真正地来当护身符,保卫自己?

李楯:

要有一个过程。我们看在同样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里,原来是有乙肝的,付出了极大的代价,这些乙肝感染者,而社会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最后取消了。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在这个规定中,取消艾滋病检测这一条。这个是卫生部是责无旁贷的。

主持人:

看了小龙的故事、小吴的故事,我们发现当他们的事情和遭遇在社会上公布之后,是有很多人同情他们,支持他们的。

李楯:

但也有人是另一种看法。

主持人:

但是您看,也许恰恰就是支持他们和同情他们的人,一旦这件事发生在自己的身边,马上就不同情、不支持了,怎么看待这种心态?

李楯:

我们每个人有顾虑,比如说对传染病,对任何危害有顾虑,我们面对的危害是很多的,这是人之常情。对于每个人来说,我们不能要求他没有顾虑,也不能要求他对一个病人、一个感染者有想法。但对于国家的制度安排就是另一样的,国家的制度安排必须同等地保护每一个人的权利,我们需要建立一种制度。

   上一页   1   2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央视《新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