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普查先要做足“入户功课”

2010年10月27日11:3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解放日报 条件反射 入户功课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 普查资料 房产税 空置房 居住环境 拆迁补偿 居住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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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将正式启动。市民徐先生日前向本报反映:邻居的女儿在居委会工作,最近做了人口普查员,一日下班后躲在房内哭。问及原因,说在人口普查摸底工作时遭到个别居民冷遇,甚至拒开房门,她感到特别委屈。据了解,由于一些居民戒备心很强,不少普查员都遭遇了类似的尴尬。(10月25日《解放日报》)

人口普查员登门入室遭遇尴尬,问题突出。有报道说,北京某小区20栋别墅仅普查成功1户。固然,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了解普查的意义,但更多的是民众对普查有戒备心理,担心个人信息被泄露,普查资料可能成为行政机关实施处罚的依据,如超生、拆迁补偿、多套房产等,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因个人信息被相关部门泄露给工作和生活带来麻烦的事屡见不鲜。因此,“门难进、脸难看”成了某些居民自我保护私权外泄的一种“条件反射”。

应对“入户难”需以人为本,应将保护居民权利放置于重要位置。如上海市宣布,此次人口普查所涉及的部分住房指标只是为了解居民的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与备受关注的房产税并无直接关系,空置房也不在普查范围。这就让居民在申报住房资料时打消了疑虑。不仅如此,还需从普查的每一个细节之处体现对民众的尊重。普查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做足“入户功课”。不能为了讲究效率、尽快完成普查任务而忽略民众权利。应做到宣传先导,礼貌细心,掌握分寸,理解对方,增进双方的信任。比如年长一些的普查员就针对新小区具有人户分离特点,建议普查员可通过“白天看电表水表和信箱、晚上看灯光”来判断入住情况,确定有人居住,再上门登记。而非不分早晚,只管敲门,那样会打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

必须看到,体现权利意识的细节性制度仍滞后于时代与社会发展的诉求。因此,各地组织者应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原则要求,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维护公民信息安全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普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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