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4日电: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到2010年天津市户籍老年人口将达169万人,占总人口的16.8%,人口老龄化速度不断加快。为此,本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到2010年,全市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2400张,总床位数发展到3万张,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适宜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同时,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或其他社会化方式运营模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管理运营。到2010年,全市新建国办养老机构要有40%以上实现公建民营。
示范养老机构每个区县建一所
根据《意见》,到2010年,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国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7400张,实现每个区县建有一所200张以上床位的示范性、综合性养老机构。区县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国办养老机构,凡收养“三无”和困难老年人占床位总数50%以上的,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预算资金给予每张新增床位3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凡收养“五保”和困难老年人占床位总数70%以上并按规定运营的敬老院,由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每张新增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新增养老机构床位补贴两千元
到2010年,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将达到5000张。为此本市大力支持发展各类养老机构,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联营、参股等形式,兴建、扩建养老机构。凡具有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个人兴办养老机构,可申请2万元至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合伙兴办养老机构的,可申请人均2万元以下、期限不超过2年的担保贷款。到2010年,全市新建国办养老机构要有40%以上实现公建民营。
对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养老机构床位,由市财政预算和市福利彩票公益金各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从事养老护理工作免费培训
一直以来,本市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比较缺少,为此本市将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到2010年,全市养老机构院长持证上岗率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均达到100%。凡与养老机构、公益性公司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取得初级职业技能证书的养老护理和养老服务人员,政府部门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培训补贴。对准备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凡属再就业培训补贴范围的,可在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免费培训。
建“日间照料中心”补贴30万元
到2010年,全市每个街道、乡镇都将建有一个包括为老年人服务的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使街道、乡镇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由现在的79个增加到241个。全市新建示范性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20个。对新建符合标准的示范型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由市财政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居家养老政府提供服务补贴
在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居家养老服务是本市的重要措施。本市将逐步建立志愿者公益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和市场化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市和区县两级财政设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专项经费,按1:1配比出资,为有本市户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特困救助、需要生活照料的老年人购买服务。(来源:城市快报 单学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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