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政府将接手个人无力养育弃婴

2013年03月14日08:5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弃婴 李立国 政府定价 政府垄断 民主选举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基层民主 住院 医院 低保工作

【弃婴收养】

自行收养弃婴情况已经摸清

今年1月4日,河南兰考居民袁厉害收养的7名弃婴、孤儿在大火中丧生,引发各界对弃婴、孤儿收养制度的广泛讨论。李立国介绍,今年1月以来,民政部对个人和民间机构自行收养弃婴、孤儿的情况进行了普查,研究了初步的解决措施。“具备收养少量弃婴、孤儿条件的,我们鼓励并且提供服务,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建立法定收养关系。”李立国介绍,对于具备条件的个人和民间机构,可采取合办和委托寄养方式加强管理、服务;对于不具备条件的,则要由民政部门接手管理。

对个人和民间机构的自行收养行为,李立国“充分肯定、高度评价”,并表示将研究应有的法律规范,让有爱心和责任感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达到儿童利益最高原则。李立国明确表示,欢迎和支持社会组织在弃婴、孤儿成长的各个环节上发挥作用,包括与民政部门合办儿童福利机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