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学生弑师都叫“报复社会”

2013年09月17日08:3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社会情绪,报复社会,高三学生,钱江晚报,班主任

对于影响恶劣的事件,多数媒体多是不假思索不行斟酌,说来说去都是老话长谈“报复社会”。只要雷某一日未对事实过程和杀人动机进行自述,那些没有精密论证的判断就都是丑剧。

教师节刚过,江西名校临川二中发生高三学生杀害班主任事件。14日下午,抚州市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临川二中高三学生雷某因不满班主任孙某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将其杀害致死。(9月16日《钱江晚报》)

学生弑师的新闻过于骇人听闻,此事一出各媒体纷纷对准了枪炮,认为这是学生积怨已久的报复社会心理。但笔者认为,相关媒体这动不动就拿报复社会说事,是其对偏颇事实的产品化的主观意识的体现。何为产品化的主观意识,就是指媒体针对某类影响类似的事情予以同类化的语言表述和论断,这往往会造成与事实不符合与客观真相相违背的现象。对于影响恶劣的事件,多数媒体多是不假思索不行斟酌,动辄就是何种心机何种原因,说来说去都是老话长谈“报复社会”。

新闻媒体对事实不能进行客观分析,是价值观的错误导向,是媒体舆论监督失责的恶迹。媒体拥有大量的资源和对外窗口,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想法,因此媒体更应该秉承“真实、真理、真知”的原则,对社会传递正确的合理的适当的新闻价值观。不能一昧的迎合低俗受众的口味,导致烂理念、重口味的负面社会情绪到处蔓延。

针对江西名校临川二中发生高三学生杀害班主任事件,我们应当简单看待。这是一起命案不错,但和每年堆积在公安局案桌上的档案一样,这是等待警方去侦破并抓捕凶手的案子,接下来需要接受考验的是警方对于案件的进展和对外发文的态度。而媒体在这个关键时期不该多做无理揣测,肆意地给案子定性质、扣帽子、树口号,那样只能是误导舆论给社会带来恶劣影响。

媒体在大肆宣传“报复社会”心理的时候,等同于是在人为地去打造一些恶魔,而这些被归于枉法的逃命之徒就成了人们忧心忡忡的祸源,这是媒体利用舆论犯罪的事实,不仅侵害了受众感官认知和精神状态,而且在媒体界带动了“突破道德底线、没有良知下限”的不良之风。

关于高三学生雷某的杀人动机,抚州市委宣传部的回答是称“因不满班主任孙某的严格管理,产生积怨,将其杀害致死”,这样的说法从某种角度上来说倒也成立,但那也只是说得过去罢了。根据16日的消息,目前这名高三学生在浦东自首,浦东警方通知江西警方。在雷某未交待自己的作案原因前,媒体就不该对真相可妄下定论,若最后证明与事实不符,那只能是徒增笑话。积怨有一个过程,当普通怨恨完成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方才会做出严重违背人格之事。而引爆量变到质变过程一定会有个导火索,这个导火索不会是单方面的原因,一定是双方的处理方式互相碰撞的结果。

媒体总是喜欢给特定职位的死者增添光环,这本是就是带着极其主观意愿进行不公正的社会新闻传播,对于杀人者难道一定就要全力打击,从本质上否认其存在的意义,用媒体的语言威力硬生生地将其扭曲为残忍恶徒吗?只要雷某一日未对事实过程和杀人动机进行自述,那么媒体所作出的那些没有精密论证的判断就都是丑剧。(作者:周成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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