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媒体广泛关注的华为7000员工集体辞职一事,可能就要以99.9%的辞职员工再上岗并且一次性得到可观的补偿和带薪休假为结束。纵观整个事件的经过,媒体的关注落了个吃力不讨好的境遇,“劳动部门至今未接到一名华为员工的投诉”,甚至还有员工还在懊恼自己为什么没有被辞掉,赶上“有钱拿有假耍”的好事。
2008年1月1日,新的《劳动合同法》就要付诸实施,而华为却在此时要求多达7000名工龄在8年以上的老员工集体“自愿辞职”,暧昧的时间加上一群一只脚就要跨入“永久合同”的员工,不能不让人产生华为有意规避新劳动法的联想和猜测。可猜归猜,华为通过高额补偿和带薪休假让辞职的员工心甘情愿,双方皆大欢喜,让劳动部门的调查无话可说,而持续抱以热切关注的媒体却处在了一个非常尴尬的局面。
笔者认为,整个事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那些“主动请辞”,而且无一人向劳动部门投诉的华为员工,利益和权利在他们身上激烈的博弈,利益的最终胜出让人不得不对劳动者的权利意识感到深深的担忧。
如果中国所有劳动者都像华为员工一样做“沉默的羔羊”,新《劳动合同法》会不会变成一纸空文呢?
在现实生活中,当一个人在争取个人权利时,他所作出的牺牲只能由其个人来承担。于是在面对某种制度的弊端和对权利的侵犯时,如果人人各怀私心而保持沉默,那么谁也无法实现自己的权利。
华为让员工集体辞职背后的主观想法我们无权臆断,但客观上,这种做法确实起到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作用。从眼下来看,华为那些“主动请辞”的职工,是获得了令人生羡的实利,但他们长远的利益能否同样得到保障还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更重要的是,华为此举还有可能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招致其他公司纷纷效仿,华为作为中国最大的通信设备制造商之一,有能力承担高额的补偿和许诺每月五天的带薪休假,而其他效益一般的公司呢?在严重失衡的劳资关系下,最可能出现的一个情况就是“资方愿打,劳方不愿挨”,更多的“主动请辞者”权益遭到粗暴的侵犯。
在舆论的广泛关注和支持下,千百万普通劳动者希望华为员工能通过与资方的博弈树立起捍卫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榜样,但“劳动部门至今尚未接到一起华为辞职员工投诉”的结果,无疑令人很伤心。(田国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