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龄独居老人提供免费家政服务,为困难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服务,为“低保”家庭在校就读的孩子提供免费午餐……政府免费公共服务,在上海已逐步推开并走向制度性的安排(新华社2月7日报道)。
随着“和谐”理念的深入人心,“效率”由市场解决,“公平”须政府提供,正逐渐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政府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直至为贫弱者提供“免费午餐”,在现代国家可以说是一种常识。比如,法国政府上个月就通过了“可抗辩居住权”法案,承诺增加住房建设投入,实现人人有房住,规定国家保障合法居民的住房权,民众无房可告官。中国“与国际接轨”,要接的应该是这样的“轨”。
“和谐”施政理念当然需要物质基础,而迅速发展的中国,也有了进一步改善民生的经济实力。2005年全国财政收入突破3万亿元,政府有钱了,理应为民众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沿海发达地区和一些大城市,率先提供更多廉价或免费的公共服务,财力更不是障碍。
但从总体上看,人们对教育、医疗、住房、交通、环境等民生大事仍有许多不满意之处,说明政府公共服务与民众的期待差距还不小,说明改善公共服务仍存在一些障碍——
障碍,既有理念上的,比如,由于公共服务难显表面“政绩”,以致一些地方财政收入增长了,把更多的钱投入了“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而不是改善民生。
障碍,也有制度上的,比如,由于民众及代表民众监督政府的人大,对政府财力投放发言权还不够大,以致少数不发达地区一方面百姓生活艰难,另一方面却屡屡曝出“白宫”式办公楼一类奇闻。至于公车腐败和公款吃喝招待的痼疾,仍没有找到切实的治理办法。如果把这些浪费性支出挤一挤,能给多少贫弱者提供“免费午餐”!
所以说,改善民生,钱,可能还不是主要问题。GDP的增长和财政收入的增长,制度化地惠及全民,是建设和谐社会必须做好的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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