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机构在东北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的现状、挑战和建议

发布时间:2019-09-17 10:58:12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李振国 温珂 郭雯 于贵芳  |  责任编辑:张蔚蓝
关键词:科研机构,东北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国科学院

中观上,区域技术转移情境和创业环境仍不完善

任何组织都是深深嵌入在经济社会系统中,科研机构的知识转移和创立企业等行为受到整个区域经济、社会系统的约束和界定。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受到制度距离的影响,包括文化、结构、技术体系、人际交流环境等。科研机构创立企业同样受到本地工业体系、创新资源、中介组织能力、文化氛围等的影响,例如:Saxenian探讨了硅谷的创业环境,指出以地区网络为基础的工业体系、密集的社会网络、开放的人才市场和社会文化氛围等促进了创业;Howells认为中介组织在创新过程中具有预测与诊断、知识加工与合并、筛选与传导、测试与确认、生成与校准、商业化、结果评价等 10 项功能,促进双方合作。

虽然近 2 年来,东北地区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改善营商环境,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东北地区创业投资、专业化转移转化服务人才等资源仍较为匮乏,减缓了该区域的技术转移和创业活动① 在创业投资方面。东北地区与各技术转移转化平台合作的投资机构主要注重于创业后端的投资,而注重前端的天使投资较少,尚不能满足“从 0 到 1”的创新创业需求,这不利于东北地区新兴产业培育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② 在科技成果转化人才方面。东北地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数量较少,而且由于体制约束和激励不足等原因,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过程中难以较好地发挥作用;此外,企业性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由于难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资待遇,有经验的科技成果转化人员流失严重。

而且,东北地区技术转移机构、孵化器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能力也明显弱于我国其他区域。从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表 1)来看,2014 年全国平均每家机构促成项目成交 252 项,促成成交金额 4.1 亿元,服务企业 742 家;而东北地区平均每家机构促成项目成交仅为 134 项,促成成交金额 1.2 亿元,服务企业仅为 187 家。2017 年,尽管东北地区相关情况有较大提升,平均每家促成项目成交达到 166 项,促成成交金额 1.7 亿元,服务企业达到 232 家;但是,仍与全国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从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表 2)来看,2014—2017 年,东北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多数指标低于全国水平。2017 年,全国平均每家机构在孵企业 89 家,当年新增在孵企业 24 家,当年毕业企业 10 家;而东北地区平均每家机构在孵企业 86 家,当年新增在孵企业 22 家,当年毕业企业 9 家。尤其是当年获风险投资金额更是远低于全国水平,2017 年东北地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平均水平仅为全国平均的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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