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制度之探究

发布时间:2019-09-17 10:58:12  |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朱昱 赵千 吴晓东  |  责任编辑:赵斌宇
关键词:外籍院士制度,外籍院士,国际交流,工程科技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作为近代科学研究体制化产物,院士制度作为科研共同体,始建于 17 世纪的欧洲,在推动各国科技发展、加强国际学术交流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世界上第一个成立的国家科学院是英国皇家学会(1660 年建立),获得过查尔斯二世颁发的宪章,最初是较为松散的民间学术团体。而第一个由国家主导建立的科学院是法国皇家科学院(1666 年成立),选聘了一批优秀科学家作为院士。英、法两国科学院选聘院士,标志着院士制度的萌芽。1955 年 6 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设数理及化学学部、生物学地学学部、技术科学学部、哲学社会科学学部 4 个学部,开始实行学部委员制度。为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并与国际接轨,我国建立院士制度被提上了日程。1993 年 10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改称中国科学院院士;同年 11月,中国科学院增选 9 名院士,院士总人数为 545人 。

外籍院士制度是目前各国工程院和科学院的通行制度。1919 年,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最早实行了外籍院士制度。目前,瑞典皇家工程科学院每年举行 4 次全会,在每次全会上适时适情讨论增选外籍院士事宜,但每年增选不超过 10 位外籍院士,其数量占国内院士数量的 25%;英国皇家工程院每年增选 1 次,网评和会评相结合,每次增选不超过 10 位外籍院士,其外籍院士数量占国内院士数量的 7.3%;美国国家工程院每 2 年增选 1 次,每次增选不超过 18 位外籍院士,其外籍院士数量占国内院士数量的 9.8%。

1994 年,中国工程院成立,实行院士制度,同年着手建立外籍院士制度,1996 年开始选举第一批外籍院士,比中国科学院第一批外籍院士选举晚了 2 年。《中国工程院章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具有很高的工程科学技术水平和在国际上享有良好声誉,对中国工程科学技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或在促进我国工程科学技术界国际交往方面有重要作用的外国籍专家、学者,可被提名并当选为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

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制度日臻完善。回顾发展历程,可以划分为 3 个阶段:1996—2003 年为形成阶段,在组织开展外籍院士增选工作中逐步探索和发展外籍院士的评审和选举规则;2003—2015 年为成长阶段,正式制定了《中国工程院外籍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并在历次增选过程中不断修订完善,外籍院士队伍规模逐步壮大;2015 年至今为成熟阶段,在改进完善院士制度这一大的工作背景下,对外籍院士增选工作进行改革,通过改革提高了增选的质量,外籍院士队伍的规模达到新水平,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制度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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