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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政策建议
随着产业的转型升级,我国在高新技术领域与美国的竞争加剧,中美经贸摩擦越来越频繁。我国既不能屈服于中美经贸摩擦的压力,以“美国化”“西方化”的标准,脱离中国发展阶段的现状来评价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也不能墨守成规,一直维持不适应于产业转型升级的较低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在中美经贸摩擦背景下,基于工业机器人和智能汽车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问题,从战略层面,提出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 3 点政策建议。
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体系。①积极探索前沿技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途径,针对高价值专利,开辟“申请—审查—诉讼”的高速服务通道,使申请人快速获取并有效维护高价值专利权;②积极推进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以司法为主、行政为辅的维权机制;③有效地运用惩罚性赔偿机制,对恶意侵权行为进行更为严厉的打击。
区分产业,实施知识产权的差异化保护。中国产业发展的不均衡,意味着“一刀切”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行不通,必然会造成保护的不均衡。因此,必须区分产业,实施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①建立《产业许可费率指南》作为法院判决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依据,对不同产业参考行业的平均许可费率给予损害赔偿,减少法官的自由裁量。②在重点技术领域开展专利行政执法行动,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③对特定产业,应单独立法进行保护,通过特别法的制定和实施实现对不同产业的差异化保护。
建立适应于我国产业转型升级的知识产权保护动态优化机制。建立有利于产业转型升级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快速响应科技和产业迅猛发展的需求。具体来说:①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量化评价体系,加强我国主要产业知识产权现状的实证研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量化研究,衡量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性;②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产业、经济发展相互作用机理,评价在产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知识产权保护强度对于产业、经济发展的影响;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动态优化机制,通过革新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完善行政措施等方式调整知识产权保护强度,使其与我国产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匹配,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强度的动态优化。(作者:贺宁馨,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