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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评估
产出评估是全价值链管理的最后一个环节,是科学产出最大化的抓手,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因为产出评估体现了政府财政在空间科学领域投入的反馈。只有得到反馈,整个空间科学任务的价值链才算完整地连接起来。只有出现正面反馈,也就是产出的效果和影响被公众接受,认为政府财政的投入具有正面的社会效应,空间科学这项事业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
当空间科学任务运行至设计寿命截止时间时,通常会遇到 2 种情况:卫星工作状态仍然良好,卫星任务没有达到预期。
卫星工作状态仍然良好
这是大多数任务所遇到的情况。此时需要对产出进行一次评估。如果科学目标如期完成甚至超出预期,科学用户方往往会提出延长运行时间的请求,即延寿申请。延长运行时间将意味着需要增加原来预算的运行经费,因此延寿申请时需要提出延长运行时间和增加的经费概算的请求,更重要的是需要在延寿申请中对已经取得的科学产出和其他方面的产出进行评估。产出评估一般可分为 3 个方面。
科学产出。这也是最重要的方面。发表于具有独立评审程序的学术期刊上的论文是最主要的科学产出形式。论文质量可根据其发表期刊的影响力,以及论文引用率和引用语来评价,整个科学界对其产出成果的公开评价也值得关注。论文数量则是统计该任务在科学运行期间利用获得的数据发表论文的数量。一个高产出的空间科学任务往往每年可发表上百篇论文。例如,美国的 Swift(伽马射线爆发)天文卫星,在运行稳定后的数年中每年产出论文超过 200 篇;又如哈勃空间望远镜(HST),自1990 年发射升空以来,已有超过 1 万篇相关论文发表,取得了大量的科学发现。我国的空间科学事业刚刚起步,可以考虑在任务进入稳定的科学运行期之后,将一个成功任务的论文年产量制定在 100 篇左右比较合适。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以论文为评价标准并不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因为这里评价的是任务产出,而不是个别科学家的个人产出。此时的产出评价实际上是在对参与任务的整个科学团队进行考量,甚至是对承担空间科学任务全面管理工作的专业化管理机构在整个任务生命周期中各个阶段和节点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高新技术的转移和转化成果。空间科学任务往往会采用大量新技术。因此,一个国家在空间科学领域投入的目的除发展基础研究、突破科学前沿以外,还包括激励高新技术的发展。然而,对空间科学任务采用的高新技术进行转移转化,往往不是科学团队关注的主要方向。因此,专业化的管理机构有义务将此项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内容予以重视,并在每一项空间科学任务从进入研制阶段开始,就应对其产生的专利和高新技术的潜在应用给予关注。当任务结束时,管理机构应对高新技术的转移转化进行评估和总结。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为此而忽略科学产出,只去评估技术推动。如果只有技术推动,就不能称为空间科学任务。不能打着空间科学的旗号,即基础科学研究的旗号,只考虑高新技术的发展,误导或错误使用国家在基础科学领域的投入。
空间科学任务在社会公众中产生的影响。国家在空间科学领域投入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经费,也即纳税人的钱。因此,必须将空间科学任务所取得的成果反馈至社会和公众。在评估科学发现和突破及可能的技术推动产出以外,还要对一般科学知识的传播和对公众的激励效果进行评估。这就需要空间科学任务从立项开始,始终通过公共媒体让公众知晓其科学目标、研制进度等,并通过这些信息将普及性质的科学知识传播给公众。关于宇宙、空间方面的基础科学知识,往往是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非常关注和感兴趣的热点。在这些领域的任何科学和技术进步都是激励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学习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的非常有效的手段。因此,充分利用空间科学任务非保密和公开的特性,加强科学普及和知识传播,这是非常必要的。追求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是空间科学任务管理机构,以及承担任务的单位和团队所必须承担的公众义务。在任务执行中和任务结束时,对社会效益和公众影响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估,也是全价值链管理的重要方面。
如果经过上述评估,判断任务有继续提供产出的可能,就应该考虑批准其延寿运行。在延寿运行期内,可进一步促进其扩大产出。在延寿期结束时,再次进行延寿期的产出的评估,直至任务完全结束,再对工程进行全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