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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建议
海外园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同时也任重道远。海外园区可持续发展既需要我国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支持,还需要企业主动积极融入东道国社会环境和遵守东道国相关法律法规;既需要规范开发企业资质、谨慎选址和找准发展方向等,还需要政府间协调与合作。根据国内外海外园区建设的经验,目前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海外园区应该加强三方面。
加强海外园区战略规划,统筹推进
尽管海外园区建设本质上是经济行为,应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和运作。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极为重要,但是目前海外园区选址更多基于企业自身需求,而不是基于国家战略。因此,国家应该加强部门协调,统筹规划,实施分类分级指导,完善服务体系并强化风险防控。进一步落实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切实解决双重征税、园区建设土地、税收、劳工政策、基础设施配套、投资争端、风险防范等问题,明确海外园区建设各自的权益,为园区建设和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引导海外园区积极利用东道国优惠政策,主动与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对接。
由国家相关部门牵头实施具有战略或示范意义的海外园区
海外园区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需戒骄戒躁,切忌盲目,应稳扎稳打,量力而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早期应优先聚焦重点地区、重点国家和重点领域,要选择“一带一路”倡议支点国家和地区建设一批具有战略意义的海外合作园区,形成示范效益,然后逐步推进。借鉴中国-新加坡苏州工业园区、中国-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经验,从国家间投资合作协商、园区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三个层面构建重点园区营运模式。鼓励国内具有园区营运能力和经验的企业参与海外园区经营。
探讨建立开放包容性园区发展模式
目前,出于安全和管理方面的考虑,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的海外园区多采取“封闭式”发展模式,容易形成相对独立和封闭的园区环境,并“舍近求远”尽量雇佣中国工人而非本地工人。虽然,这种方式短期有助于减少园区企业的环境适应成本,但往往容易造成园区与当地社会的对立,甚至让园区及其所驻企业成为当地民族主义、环保主义或极端主义势力的侵害对象。因此,海外园区务必转变发展理念,坚持包容性发展、共享式发展,由“中国海外园区”的观念向“东道国-中国”园区转向,立足长期扎根当地,树立企业社会责任。海外园区扶持考核指标应适当考虑园区对当地就业和经济贡献程度。(作者:叶尔肯·吾扎提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张薇 中国科学院区域可持续发展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刘志高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