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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必须下大气力治理“大城市病”,提升城市可持续发展水平。
综合施策加强人口调控。实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把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紧密挂钩,形成支撑,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拆除违法建筑4000万平方米以上。集中开展直管公房违规转租转借和商改住清理整治,持续整治群租房和出租大院,完成地下空间三年综合整治任务。严厉打击开墙打洞、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等行为。推进城乡结合部地区综合整治,完成100个市级挂账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全面启动“一绿”地区城市化建设,推进“二绿”地区城乡一体化建设。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措施,完善积分落户标准和政策,做好人口服务管理。
加大力度治理大气污染。深入研究把握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规律,进一步提高治理的实效性。全面实施环境保护督察,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大力压减燃煤,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燃煤设施“清零”,全面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全年压减燃煤30%、总量降至700万吨以内。抓好重型柴油车管控,推动实施六环路重型柴油车限行,公交、环卫等行业新增重型柴油车全部安装颗粒捕集器。在城六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划定区域实施低排区管控,不符合国Ⅲ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禁止使用。供应第六阶段成品油,淘汰老旧机动车30万辆,两年以上出租车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进一步推广新能源汽车,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加大工业治污减排力度,完成1万蒸吨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快实施燕化低氮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修复等治理工程,清理整治2570家“散乱污”企业。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全面落实施工单位责任,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严格执行排放标准,增加环保执法编制,组建环保警察队伍,强化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惩处偷排超排行为。严格落实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完善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做好空气重污染应对。
实施新一轮缓堵专项行动计划。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强化公交服务,新开和优化调整40条公交线路,完成600公里自行车道和步道整治,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2%。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开工建设2条轨道交通新线,年内增加运营里程30公里。推进兴延、延崇等高速公路建设,抓紧建设西外大街西延、姚家园路、丽泽路等城市快速路。实施100项疏堵工程,推进城六区次支路建设,畅通道路微循环。开工建设北苑北、苹果园等综合交通枢纽。推进智慧交通建设,集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遏制因乱致堵。增加居住区停车设施,加强路侧停车管理,在城六区建设12处停车管理示范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促进巡游车、网约车融合发展。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和考核体系。实施新一轮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抓好污水管线和农村分散处理设施建设,城六区建成区基本完成污水收集管网铺设。严格落实“河长制”,实施水环境区域补偿机制,改善国家和市级监测断面水质。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9条,完成57条段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完成100家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做好工业企业原厂区污染土壤治理,开展废弃矿山修复工作。推进延庆、密云、怀柔、平谷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门头沟生态发展水平。新增造林16万亩、城市绿地600公顷,建设14处城市休闲公园和郊野公园,恢复和增加湿地2200公顷。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完成组建区级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深化城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城管综合执法等多网融合,推广“北京通”,实施一批智慧惠民工程,积极建设智慧城市。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和环境提升,改善中心城区市容市貌。持续推进城区架空线入地。抓好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制定出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城六区自备井置换,完成汛后水毁修复工程。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资源能源日常保障。继续做好南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加快建设大兴支线等配套工程,编制完成并抓紧实施后续规划。推进陕京四线等天然气工程建设,建立完善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