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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必须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首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深入调整供给结构。着力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坚决退出低端无效供给,支持首钢集团化解外埠产能,退出处理危险废物以外的全部水泥产能。开展亏损企业专项治理,支持分类处置50户以上“僵尸企业”。研究制定促消费政策,实施消费品标准升级和质量提升规划,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文化体育、休闲旅游等新兴消费,进一步提高服务消费比重。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旅游村镇和旅游休闲度假项目,推进昌平、延庆、平谷、怀柔、门头沟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聚焦重点促投资,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实施230项市级重点工程。落实促进民间投资27条具体措施,推动重点项目落地。
加快推进关键性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审批中介服务和基层各类证明。推进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所有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审批。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和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登记试点。加强信用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大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重点抓好11个国家级示范项目。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研究推出职业经理人、员工持股等改革试点。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加大企业调整重组力度。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着力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落实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巩固提升金融、科技、信息、商务服务等优势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服务、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等新兴产业,加快奥体文化商务园、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建设。支持传统优势企业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加快机器人创新产业基地、集成电路产业园、新能源智能汽车产业园建设,推动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区。完善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提升总部经济。
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在全市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乡镇统筹利用试点,基本完成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完成国家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培育发展功能性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任务。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调减退出高耗水种养农业,着力发展现代种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都市型现代农业,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抓好北京鲜活农产品流通中心主体工程。推进300个美丽乡村建设,实施6万户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全面完成第三轮山区搬迁计划。聚焦低收入农户增收,大力推进“六个一批”精准帮扶,努力改善低收入群众生活。
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深化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完成国家已批复的试点任务,抓紧推出试点深化方案和新一轮开放措施,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和服务贸易发展。打造更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促进外资外贸稳中有进。落实我市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引导企业有序“走出去”,深化与中蒙俄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城市合作,推动建设一批境外产能合作项目。深化京港澳互利合作。做好对台和侨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