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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民生不断改善。28件重要民生实事全部落实。积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城镇新增就业42.8万人。有序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门诊、住院最高支付数额和大病保险待遇实现统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深入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十条政策,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53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0家。建设提升便民商业网点1700个。出台房地产调控8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性住房新开工5.6万套、竣工6.4万套,完成3.9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利用疏解、拆违腾退空间,建设一批公园绿地、文体中心和停车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改善了人居环境。
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出台深化中高考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比例进一步提高。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5万个。出台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推进药品阳光采购,市属医院实行非急诊全面预约挂号。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基层医疗机构4类慢病双向转诊基本标准,新增10个区域医联体。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落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群众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序推进“三网融合”示范点建设。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加强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工作。深化国防动员和双拥共建,军民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转型升级,强化反恐防恐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保持了首都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过去一年,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意见,共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4件、建议1049件,办理市政协提案938件。认真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4项,制定、修改、废止政府规章11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力度,开展“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绩效管理,开展行政问责。落实“一岗双责”,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中共北京市委带领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北京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向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兄弟省区市,向驻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官兵,向所有关心支持首都建设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国际友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政府工作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依然突出,空气污染、交通拥堵、垃圾污水治理任务艰巨,治理“大城市病”还要下很大功夫;稳增长压力依然较大,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尚未充分发挥,新兴产业支撑不足;社会民生事业仍有许多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优质公共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与配置不均衡并存;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还需要不断完善,精细化水平亟待提高;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监管方式相对滞后,有些部门的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率不高;一些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顶风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等等。对此,我们将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直面问题,勇于担当,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