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民间种业科研创新供给 助力农业供给侧改革

发布时间: 2016-07-28 16:01:3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王东海  |  责任编辑: 王东海
关键词: 种业发展,农业科研单位,混合授粉,生物质能源,薏苡

 

图为国研文化传媒副总经理王燕青发言

《我国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研究与政策建议》课题组的研究结论也显示,20世纪以来,在国际范围内,私人部门逐步取代公立机构成为育种研发主体。而在我国,现行种业研发环节市场化滞后极大制约了民间研发力量的发展空间。

针对种业发展现状,苏子磻给出三点建议:

其一,从体制建设到项目运作,应在国家战略层面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关注、发现、发掘、吸收、评判、推广应用民间科技创新技术及相关产业,破解全民科技创新尤其是民间科技创新中所遇到的政策、体制与机制障碍,使科技评价得以顺利进行。修订与完善评价标准,使科研成果评定更为顺畅,营造良好的创新大环境。

其二,主管部门应当对民间大量具有较高价值的种质资源加以重视,筹建高规格的种质基因库,同时抓紧开展基因图谱标记,建设高度机密的科研、扩繁与亲本种源基地等相关工作。

其三,对于民间农业科研机构,期待国家在育种中心建设、饲草饲料等农业产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重点实验室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能够让民间科研机构获得与“国家队”同等的地位。在诸多重大专项方面,更多地关注民间科研技术成果,让民间科研机构及科研人员,在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与种业创新”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国新型农业发展模式研究与政策建议》课题组则建议,改革国家育种科研经费投入体制,强化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商业化育种的主体地位。特别是,育种研发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是建立以公益性科研院所为主体的基础性研究和以企业、民间研发机构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配合密切、分工有序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解决创新主体错位问题。同时,应把种业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作为育种开发资金的重点支持对象,培育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专用化品种,引导我国育种方向进行转变和调整。针对当前我国种业企业研发能力不强、投入不足的现实状况,应建立国家商业化育种投入的稳定增产机制,重点强化种业企业和民间研发机构,鼓励种子企业与民间研发机构整合,组建高水平的研发机构,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提升企业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上一页   1   2   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