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是“强化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体制建设”。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逐步构筑高标准自贸区网络。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商建自贸区,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海合会、中日韩自贸区等谈判,推动与以色列、加拿大、“欧亚经济联盟”和欧盟等建立自贸关系以及“亚太自贸区”(FTAAP)相关工作。全面落实中韩、中澳等自贸协定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议定书。继续推进“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
三是“推动完善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合作,支持主要全球治理平台和区域合作平台更好发挥作用,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平合理。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促进全球经济平衡、金融安全、稳定增长。积极参与“网络、深海、极地、空天”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办好“二十国集团”(G20)杭州峰会(今年九月)。
《纲要》第五十三章为“积极承担国际责任和义务”,体现了中国崛起“兼善天下、回馈世界、造福人类、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本色,具体包括:
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完善对外援助方式,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更多免费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经济政策等方面咨询培训,扩大科技教育、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等领域对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义援助力度;积极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维护国际公共安全,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积极支持并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加强防扩散国际合作,参与管控热点敏感问题,共同维护国际通道安全;加强多边和双边协调,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维护全球网络安全;推动反腐败国际合作。
五、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创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十三五规划”顺利实施保驾护航。
《纲要》第七十三章(建立“国家安全体系”)与时俱进、堪称全新,强调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不断提高“国家安全能力”,切实保障国家安全。具体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健全国家安全保障体制机制”。制定实施政治、国土、经济、社会、资源、网络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政策,明确中长期“重点领域”安全目标和政策措施,提高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加强国家安全“科技和装备”建设,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强化不同领域监测预警系统的“高效整合”,提升安全信息“搜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建立“外部风险冲击”分类分等级预警制度;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制定国家安全“重大风险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和机制,对重要领域、重大改革、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建立“重点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组织协调。
二是“保障国家政权主权安全”,坚决维护核心利益。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工作机制,依法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加强反恐国际合作;加强反间谍工作;加强“网上主权空间”对敌斗争和网络舆情管控,遏制敌对势力和恐怖势力利用网络空间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加强边境技防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三是“防范化解经济安全风险”,全力夯实“经济基础”。坚持“底线思维、预防为主”,维护战略性资源、关键产业、“财政金融”、资本跨境流动等领域国家经济安全。加强重要经济指标的动态监测和研判,制定重要经济领域风险应对预案。统筹应对“去过剩产能、去商品房库存和去债务杠杆”过程中的财政金融风险,以可控方式和节奏“主动释放”风险。加强对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传递和金融新业态风险的监管应对。
四是“加强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推进“国家经济安全、防扩散、国家情报、网络安全、出口管制、外国代理人登记、外资安全审查”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加快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国家安全。(陈向阳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世界政治所副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