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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5年(2016-2020年)的“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经“两会”审议通过,“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已于2016年3月17日正式对外发布。《纲要》统筹兼顾新发展与新安全,堪称未来5年中国崛起的“路线图”、“大战略”,其中“五大亮点”尤为突出。
一、把脉未来5年世界大势,创新中国发展理念。
关于未来5年中国面临的外部环境,《纲要》第一章(发展环境)明确指出,“十三五”时期国内外发展环境“更加错综复杂”,而就外部环境来看,可谓机遇与挑战并存,具体包括:
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世界四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和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增长乏力”。主要经济体走势和宏观政策取向“分化”(美国收紧、欧日宽松),金融市场动荡不稳,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全球贸易持续低迷,“贸易保护主义”强化,“新兴经济体”困难和风险明显加大;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国际能源格局发生重大调整(美国页岩油气等引发变局)。
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发展中国家”群体力量继续增强,国际力量对比“逐步趋向”平衡,国际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加快重构,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区域性高标准自由贸易体制”挑战(TPP、TTIP等)。局部地区“地缘博弈”更加激烈,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交织,国际关系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我国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加大。
面对未来5年外部变数明显增多,《纲要》辩证指出,综合判断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强调必须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深刻变化,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继续集中力量办好自己的事情,努力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五大发展理念”是《纲要》的灵魂,其中的“开放发展”体现了中国发展所处的全球化时代背景。《纲要》第四章(发展理念)开宗明义指出,实现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必须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具体到“开放发展”,即开放是国家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强调必须顺应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的趋势,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构建广泛的“利益共同体”。
二、坚决维护海洋权益,积极引领“气候外交”。
中国发展越来越离不开海洋,中国崛起也包括在海洋方向的崛起,对此,《纲要》第四十一章(拓展蓝色经济空间)明确指出,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
面对日趋复杂严峻的海洋“维权”形势,《纲要》强调“有效维护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具体包括:加强海上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深化涉海问题历史和法理研究,“统筹运用”各种手段维护和拓展国家海洋权益,“妥善应对”海上侵权行为,维护好我管辖海域的海上“航行自由”和海洋通道安全;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海洋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完善与“周边国家”涉海对话合作机制,推进海上务实合作;进一步完善涉海事务协调机制,加强“海洋战略”顶层设计,制定“海洋基本法”。
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将兼顾维护自身发展权与承担力所能及的“气候责任”,《纲要》提出“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强调坚持减缓与适应并重,主动控制碳排放,落实减排承诺,增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贡献”。具体包括: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各自能力原则,积极承担“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和实际能力相符”的国际义务,落实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国家自主贡献”;积极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推动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深化气候变化多双边对话交流与务实合作,充分发挥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加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