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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拟不受理中介代办
规范公积金提取相关新规征求意见,今后公积金提取拟都打入联名卡中
新京报讯公积金提取拟原则上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将来有望都打入每个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中,其他银行卡则不行。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等工作的通知》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介资格须经公积金中心审核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现在一些不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通过购买虚假材料的方式违规提取,并催生了个别违规中介通过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协助缴存职工违规提取。“近期还发现有违法骗提他人公积金的现象。”这位负责人说,个别中介公司伪造公证书,违法骗提缴存职工的公积金。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通知,是为保障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打击违规提取和违法骗提他人住房公积金行为。
其中拟规定,原则上不受理中介机构代他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由公积金管理部认定中介机构的资质或资格,若管理部认定为正规的,如人才服务机构、信誉一直良好的中介机构等,可以代理住房公积金业务,但须将中介机构名单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后方能办理。
无联名卡职工可免费办理
目前办理公积金提取,提取出的金额可以打入申请人的联名卡中,也可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其他银行账户中。
此次北京拟规定,缴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受理管理部应将所提金额划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也就是说,本人的公积金,最终只能提取划转到本人持有的联名卡中,而不能再打入其他银行卡中。
由于联名卡是公积金中心为缴存职工办理的,发放到每个人手中。这项规定如果实施,将可以杜绝骗提他人公积金的风险。
这位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北京市管公积金共有约710万缴存职工,其中已有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约为593万人,还有100多万缴存职工没有办理联名卡,这部分职工可前往北京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合作银行免费办理。
■ 焦点
骗提公积金3年内不得提取
对于骗提的行为,《征求意见稿》也明确,审核人员如果审核发现房屋买卖合同、预售证所提项目楼号、发票等任一项为虚假的,即可停止审核并告知提取公积金的申请人。也就是说,不予其办理提取手续。
同时,对于提供假身份证、假合同、假发票的当事人,将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3年内不得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也不受理其贷款申请。
与当事人串通的中介公司的法人代表和经办人则将列入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不良信息库”,不允许其在住房公积金系统中办理开户和委托经办工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户籍地购房可在京提公积金
如果职工在户籍所在省份购房,也可以申请提取北京缴存的公积金。
根据此次征求意见的通知,职工在京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行政区域外购房的,只受理申请人在户籍所在省份购买的住房,在他地购房的不予受理。比如一个职工,户籍在山东省,在北京缴存公积金,如果他在山东省购房,就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在北京申请提取公积金。而如果他在河北省购房,则不能提取北京的公积金。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