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用新不动产登记簿证 登记统一归市国土局

发布时间: 2015-11-07 11:08:15  |  来源: 京华时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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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市国土局表示,目前,本市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已经完成,市、区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全部设置完毕,登记工作人员已全部到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9日起,北京全面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对新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将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程序办理;之前受理的各类房屋登记、土地登记申请仍按原有工作程序颁发旧版不动产权属证书。

市国土局特别提醒市民,原有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并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

此外,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做好衔接,北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后,改由市国土局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登记与房屋交易同址办公

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为了方便群众,北京各区县原则上以现有的房屋登记中心办公场地为基础设立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保留房屋交易窗口,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同址办公。

鉴于目前北京房屋交易活跃,房屋交易与房屋登记又密不可分,市国土局与市住建委在合理划分职责的前提下,也建立了相应的协调机制。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各区县不动产登记大厅仍保留了房屋交易窗口,负责购房资格核验及购房网上签约等工作,实现交易与登记同址办公。

市国土局表示,对于办事群众来说,虽然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进行了分工,但办理的流程和办理地点都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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